储蓄卡泄密存款被盗可告银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10:55 北京青年报 |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从本月起——— 本报讯 从8月1日开始,由于银行卡密码被泄露而导致的存款被他人骗取,客户可以到法院对银行提起民事诉讼。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银行储蓄卡密码被泄露导致存款被他人骗取引起的储蓄合同纠纷应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问题的批复》,对这类新型案件的受理正式做出了明确规定。
记者在公告中看到,该批复于2005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58次会议通过,公告明确表示:“因银行储蓄卡密码被泄露,他人伪造银行储蓄卡骗取存款人银行存款,存款人依其与银行订立的储蓄合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该公告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行。 据了解,近年来,泄露银行储蓄卡密码导致存款被他人骗取的案件已经成为一类新型案例,对其是否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法律业界一直未能达成共识,日前,四川高院专门就此发函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