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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遭克隆存款被盗 储户可向法院上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13:40 新文化报

  本报讯 (记者黄艳丽) 银行卡在自己手里,而卡上的钱却不见了踪影。近来,一些犯罪分子通过高科技手段克隆银行卡进行异地支取,使储户存款不知不觉“神秘丢失”的案件时有发生。8月1日起,存款人遇到类似情况可直接起诉发卡银行,人民法院也将按民事案件处理。

  据悉,以往对于不法分子获取密码后,克隆银行卡、盗取卡内钱款造成储户损失,应
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的问题,法律工作人员存在“应该受理”和“不能受理”两种分歧。而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银行储蓄卡密码被泄露导致存款被他人骗取引起的储蓄合同纠纷应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问题的批复》,正式作出明确规定:“因银行储蓄卡密码被泄露,他人伪造银行储蓄卡骗取存款人银行存款,存款人依其与银行订立的储蓄合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一些技术专家和法律界人士。某银行卡部技术专家表示,克隆卡骗钱成功的前提是知道银行卡密码,因为从技术角度讲,如果不知道密码,克隆的银行卡也等于是废卡,所以储户也应为账户资金安全承担维护密码不被盗取的责任。

  吉林某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认为,如果单从安全性考虑而质疑银行卡凭密码支取的举措,无异于因噎废食。同时,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虽然法院现在明文规定要受理此类案件,但如果储户以卡被克隆钱款损失为由起诉银行,就需要举证证明银行存在过错,才能获赔。(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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