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31日13:13 新浪财经

  2017年7月,习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中国金融博物馆多年来致力发展金融启蒙、金融生态和金融普惠,2016年开始联合多地政府、金融办共同举办“社会集资与金融安全”全国巡展,正契合该会议精神,为各地群众及企业普及金融安全意识。“社会集资与金融安全”全国巡展,已在11个城市展出,未来,巡展将陆续在佛山、杭州、无锡、厦门、石家庄、珠海等地召开。

  深圳特展在巡展的基础上,重点分享了深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深圳打击非法集资采取的措施

  1、建立和完善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

  深圳市较早地建立了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总体谋划,以“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为目标,积极建立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和快速反映机制,探索建立深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维护好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这一规划,市金融办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区联动,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及时进行甄别和处理,有效打击了非法集资活动。2016年,为进一步明确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工作职责,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处非联发[2008]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电[2010]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等法规政策文件要求,深圳市制定了《深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落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2、重点开展P2P平台及企业现场排查工作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工作,2016年初,针对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高发的态势,深圳市在全国范围内首先暂停了互联网金融机构注册。同时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排查和治理行动,制定了《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经市委六届第三十八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市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议,统筹各有关单位、各区(新区)通力合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入落实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治理工作。

  2017年以来,市金融办联合各区、各有关部门对全市金融风险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从风险行业、风险机构、风险地域、实际控制人或高管人员4个维度梳理金融重点风险源,明确1种风险表现形式,提前做好2个应急预案(事前事中防控预案、事后应对预案),建立起全市“412”重点风险清单,落实风险处置单位。2017年5月,为进一步摸清深圳市P2P重点企业风险底数,加快推动整改验收和登记备案,市联合检查小组启动了P2P重点企业现场检查,对全市28家规模较大或风险舆情较多的P2P平台进行深入的现场检查。此外,根据银监会26号文精神,市金融办立即着手整理全市涉及校园贷业务的企业名单,集中开会约谈,要求立即暂停校园网贷业务。

  3、严厉打击处置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2016年深圳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非法集资案件123起,涉案金额74.3亿元,涉及人员8.6万人,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针对这种情况,深圳市精心部署,多次组织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银监局等单位,重拳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成功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深圳市正常金融秩序。例如深圳国玺华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2016年4月5日,在省厅经侦局统一指挥下,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宝安分局经侦大队对深圳国玺华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开展收网行动,共捣毁犯罪窝点3个,抓获嫌疑人42人,刑拘38人,主犯悉数到案,冻结资金8700多万元,查获财务账册、电脑等关键证据一批,副省长、公安厅长李春生同志对此作了重要批示。

  4、建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统一受理热线

  为广泛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2016年7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并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奖励办法规定,对核实的群众举报线索,将由市处非办给予奖励,奖金从1万元起,最高可达20万元。同年8月,由市金融办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建立协同作战联合打击机制,即广泛发动社会公民通过市公安局有奖举报平台(热线:22222110)举报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线索,由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开展线索核查和案件侦办,金融办负责统筹协调保障和政策制定;9月,经过一系列的准备,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截至2017年7月,有奖举报中心共受理非法集资犯罪的有效举报线索911条,经过线索甄别、去重筛查、案件核查,查实25条,破获案件15宗,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员35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有力打击了经济犯罪的嚣张气焰。

  5、全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深圳市处非办制定《深圳市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统筹协调深圳市经侦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委、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各区处非办等部门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按照“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处非办积极研究制定本领域宣传方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充分运用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宣传片、公益广告、海报等载体,推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村组、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厂等“6进”活动,通过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咨询点,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向社会公众阐明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

  6、举办社会集资展览提升市民防范能力

  深圳市金融办、中国金融博物馆、中国金融启蒙中心联合金融时报,共同举办了“社会集资与金融安全”深圳特展,从金融与社会集资简史到社会集资的金融监管、法律规则、重要人物与事件、法治轨迹及深圳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措施,再到商业文明与金融进化史,逻辑清晰地表述了金融发生发展的历史脉络,普及了非法集资的新形式、新种类,相关的事件案例及发生的金融大事件,通俗易懂,极具吸引力,能使参观者有效识别、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7、通力合作建立新兴金融长效监管机制

  深圳市金融办与各单位通力合作,研究建立深圳市新兴金融长效监管机制。一方面根据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深圳市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并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争取尽快出台实施;指导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草拟《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催收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行为规范》),规范深圳市网贷行业的催收行为,保障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截至2017年7月,《行为规范》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反响良好,同时也得到业内的认可和支持。另一方面结合当前地方金融治理薄弱的问题,探索在深圳先行先试,开展新兴金融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的试点,为规范地方新兴金融领域监管贡献一份力量。

  8、全力开发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

  深圳市在新兴金融领域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关金融风险问题也出现频发态势,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之一。究其原因,除事中事后的监管力量不足,事前的监测预警机制也相对欠缺,单靠人防的传统监管模式已经无法应对当前的严峻形势。为解决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滞后,存在“两眼一抹黑”的问题,经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委立项,2017年,深圳市开发建设了“深圳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该平台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从“人员、资金、业务”三条主线穿透监管,建立深圳市早发现、早打防的监测预警系统和工作机制,推动地方金融治理由传统被动监管、粗放监管、突发式监管转变为主动监管、精准监管和协同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截至2017年7月,该平台已初步完成开发,近期将投入试运行。

  二、深圳巡展概况

  2017年7月19日,由中国金融博物馆联合中国金融启蒙中心、金融时报及深圳市金融办共同举办的“社会集资与金融安全”在深圳开展,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郭利根、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马伯寅、深圳市金融办主任何晓军、深圳市银监局局长王晓辉等出席揭幕仪式。

  开幕仪式由深圳市金融办巡视员肖志家主持,深圳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及市、区金融工作部门人员等近百人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深圳展览展期近两个月,共吸引相关机构、部门及社会群众近3万人参观,形成了较强的社会影响力,深受社会各界人士好评。

  三、巡展未来动态

  2016年4月-2017年8月,由中国金融博物馆、中国金融启蒙中心和金融时报联合主办的“社会集资与金融安全”全国巡展,已在沈阳、天津、北京、常熟、上海、宁波、贵阳、郑州、广州、深圳、东莞11个城市展出,其中包括4个一线城市。未来,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下,“社会集资与金融安全”全国巡展将走向更多城市,继续向社会传递金融智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全国金融安全、稳健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发现历史、定位当下、参与未来,是中国金融博物馆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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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长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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