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放权的含金量

2014年03月04日 00:24  财经国家周刊 

  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孙莹

  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要切实提升监管能力。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体两翼,不能偏废

  中央改革指导意见:

  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

  ——摘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

  2014年,新一届政府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的“当头炮”。

  中国政府网2月15日发布公告,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此外,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这是自2013年全国“两会”之后,本届政府第四批发布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在过去大约一年的“削权”改革中,握有大量审批权的国家发改委是改革的重要舞台,成为2013年所有部委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最多的一家。

  “放权”历程

  2013年的全国“两会”上,上任伊始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承诺,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显示,自2013年新一届政府上任以来,国务院就开始密集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先后于2013年5月15日、7月22日、12月10日和2014年2月15日发布了有关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文件,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子项总计为299项。另有拟取消和下放,以及建议取消和下放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17项。

  上述文件中,涉及国家发改委审批权限调整的,首先是2013年5月1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本批次各部委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共计91项,国家发改委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6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4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2项。

  比如,原来归于国家发改委审批的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企业投资纸浆项目核准等审批均被取消。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核准等审批,则下放至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第二次涉及国家发改委审批权限调整,是2013年12月1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国家发改委取消4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地方粮库划转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站)审批、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审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际招标国内中标机电设备进口零部件免征关税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除上述两批次之外,2013年12月13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国发〔2013〕47号),这是对国家发改委行政审批事项的又一次调整。

  在此之前,《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一直实施的是2004年发布的版本,此次目录修订力度较大,涉及13类投资项目,包括农业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机械制造、轻工、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金融、外商投资、境外投资,

  新目录共取消、下放和转移49项核准权限,其中有25项已由《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于2013年5月15日公布。目录修订后,需报中央管理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减少约60%。

  具体来看,取消核准改为备案19项,比如能源领域油田、气田开发项目等;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0项,比如能源领域的风电站、变性燃料乙醇等;转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10项,比如信息产业领域的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以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轻工领域的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等。

  调控和监管同步

  经过调整后,国家发改委手上的审批权已经明显减少。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经国务院审改办审核认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总计25项审批项目,涵盖60个子项,包括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审批、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审批、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等。

  虽然一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大力推进“削权”改革,然而,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看来,“改革越是深入,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含金量’越高,触及的利益越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到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口。”

  宋世明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体两翼,不能偏废。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要切实提升监管能力。一旦出现放管脱节情况,审批制度改革欲速则不达,甚至会出现逆流。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则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熟,目前有必要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系统研究,形成一个规范性的行政审批框架,“违反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法律处理”。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独家盘点:昆明暴恐案中的平民英雄
  • 体育威尔士赛火箭9-3丁俊晖 轰147夺第26冠
  • 娱乐王菲谢霆锋分手十年 传将在法国世纪相见
  • 财经刘迎霞幕后有团队运作 擅长维系官方关系
  • 科技联通4G于18日商用:初期TD-LTE为主
  • 博客马未都:不滚床单的都教授为什么火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一名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的自白 考研成绩
  • 余丰慧:6是人民币升值的底线吗?
  • 龚蕾:四张图看乌克兰经济与金融波动
  • 老倪先生:反弹果然比较有力
  • 慕容小散:谁能逼死余额宝?
  • 姚树洁:两会四大重要命题之我见
  • 叶檀:将陷入日式资产负债表大崩溃?
  • 李锦:2014年两会企业十大机遇剖析
  • 杨宝忠:李克强要管移民了
  • 董秀成:三桶油“垄断”是误区
  • 姚树洁:昆明大屠杀与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