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高技术产业追赶对策

2013年10月08日 17:27  《中国投资》 

  文/张于喆 吕海清

  振兴战略实施10年来,东北地区的高技术产业在全国高技术产业地位在不断下滑,新一轮振兴应着眼于创新能力的培育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以下简称“振兴战略”)实施9年来,东北地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产业规模继续快速增长,自主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行业结构取得积极进展,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加速形成,有力推动了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但产业运行中还存在着总体规模依然相对偏小、创新能力薄弱、产业结构尚待优化、产业支撑有待加强等问题,这都需要我们密切跟踪并采取相应措施。

  高技术产业地位下滑

  总体规模依然相对偏小。2011年,东北地区高技术产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企业数仅分别相当于广东省高技术产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企业数的14.00%、14.16%、26.23%。从企业单体规模(总产值/企业数)看,2011年,东北地区的企业平均产值规模为2.73亿元,而广东、长三角、京津冀地区的企业平均产值规模分别为5.12亿元、29.59亿元 、4.08亿元。同时,振兴战略实施10年来,东北地区的高技术产业在全国的地位还在不断下滑。2003年,东北地区高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全国高技术产业总产值的比重为4.48%,而到2011年,则下滑到3.73%。从细分行业领域看,东北地区除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等领域产值占相关行业全国总产值的比重都在下滑。特别是,航空航天制造业从2003年的35.62%迅速下滑到2011年的14.39%。

  创新能力薄弱的问题比较突出。2011年,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的R&D活动人员折合全时当量、R&D经费内部支出、专利申请数、拥有发明专利数、高技术产业企业办科技机构数、R&D人员数、新产品产值分别为16932人年、756293万元、2301项、1718项、178个、22674人、47550万元、225761万元、4770872万元,仅分别相当于广东省的9.45%、15.72%、5.85%、3.80%、16.02%、11.44%、6.44%。同时,振兴战略实施9年来,东北地区的高技术产业科技活动水平在全国高技术产业科技活动水平中的地位也在不断下滑。从R&D活动人员折合全时当量、R&D经费内部支出、专利申请数、拥有发明专利数、科技机构数、科技机构科技活动人员、技术引进经费支出、技术改造经费支出、新产品产值占全国比重看,分别从2003年的7.58%、5.77%、2.66%、3.16%、7.39%、5.38%、6.69%、10.18%、6.27%下降到2011年的3.31%、5.25%、2.27%、2.09%、3.00%、2.93%、6.83%、7.41%、2.22%。

  产业结构尚待优化,产业支撑有待加强。在庞大的市场潜力、丰厚的投资回报和中央扶持政策的大力引导下,东北地区各级地方政府均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但从东北地区整体看,造成区域特色不鲜明,同构同质竞争激烈。东北三省都提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各地级市所打造的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链与周边地区、资源禀赋相近地区大致趋同,存在投资过热或盲目竞争的问题。同时,地区、部门、行业间相互分割,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有关规划、政策没有形成合力。例如,多层次资本市场并不完善,不仅创业投资总量不大,规模偏小,而且天使投资缺失,融资性担保机构不甚发达。部分企业则反映,受地方政府指令性税收征收任务的刚性约束,地方税务部门对落实自主创新政策的积极性不高;而且创新过程中常遇到企业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难题,但缺乏相关技术信息,企业很难在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中寻求到合适的合作对象共同破解技术瓶颈。

  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对策

  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东北地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肩负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新使命。为促进东北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政策导向应主要放在“定方向、优环境、提能力、拓市场”等方面。

  (一)确定发展领域和重点方向,实现科学发展

  强化战略引导,实现科学发展。必须更加注重统筹设计,加强引导,提升工作的宏观性和指导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进展和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发挥好发展改革委的综合协调和牵头作用。在坚持积极进取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加强研究全球动态,并注重对区域产业发展的监测分析。既要认真研究苗头性问题,注重制度设计,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注重资源整合,避免因一厢情愿的“包办”而造成“越位”;也要立足当前,防止脱离实际完全照搬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做法,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瓶颈制约,进行超前部署和统筹安排。要更加尊重科学规律,注重产业发展各环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基本要求;防止盲目摊开,一哄而起,把一些不具备重要基本特征的产业也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避免“重规模扩张,轻技术创新”式的发展,努力实现“科学发展”。

  结合产业基础和优势,确定发展领域和重点方向。应以培育企业主体和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等多种手段为抓手,争取国家战略任务,聚焦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四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三大先导产业。要打破区域行政框框,统筹布局,有所为有所不为,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突破。依据各地不同的发展基础、发展阶段和发展需求,引导各地有选择地培育、发展重点领域,避免雷同和重复建设,力争形成差异发展、错位竞争、各具特色的良好局面。采取差别化政策,引导产业、人才、资金向具有优势的产业聚集区有序转移和集中、集聚,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聚集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示范基地,实现东北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群的高端化、特色化发展。

  (二)优化财税、投融资环境,培育壮大产业规模

  以重大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加强产业示范作用。要积极引进有助于占领制高点、带动力强、预期好的投资项目,有重点地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等领域上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借势借力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积极申请并充分利用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市场培育工程。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等领域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国家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和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的示范效应。继续做好区域特色高技术产业链的谋划设计,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引导产业内拓外延。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促进中小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围绕重点发展领域,积极谋划、组建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围绕产业链打造资金链,以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带动民间资本和域外资本的投资。继续跟踪和把握国家创业投资政策取向,做好新基金的申报和争取工作;力争国家在东北地区扩大设立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的规模,促进种子期、起步期的中小创新型企业发展。积极协调和动员社会资源,拓展创业投资基金募集渠道,壮大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支持种子期、起步期的中小创新型企业发展。

  加强金融、税收政策支持,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大力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柜台市场以及债券市场等,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推动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创新贷款模式、贷款工具等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力争将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试点工作扩大到东北地区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扩大东北地区中小高技术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规模,探索发展高收益类债券等债券品种。加快完善中小高技术企业担保体系,抓紧研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担保机制。结合税制改革方向和税种特征,从激励自主创新、引导消费、鼓励发展新业态等角度,针对产业的具体特征,制定流转税、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等优惠支持政策,形成普惠性激励社会资源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政策手段,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变以往政策制定和执行脱节的情况,加紧落实自主创新政策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试点包括减少对企业新投资的税收、降低公司所得税率、推行加速折旧、免征各种契税、土地税等方面的创新型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创新型小企业减税计划,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投资吸引力和资金的积累能力。

  (三)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强化自主创新的支撑平台建设,夯实创新的物质技术基础。在重点领域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促进新兴高技术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重点领域的科技发展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专业服务,构建社会化的创新服务体系。国家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继续对东北地区予以倾斜,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比例,支持区域创新能力建设。

  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具有创新主导能力的龙头企业。结合发展重点,围绕行业内的优势骨干企业有针对性地认定和支持一批对区域产业技术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和支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建立世界一流研究机构,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培育创新领军人物,提高对原创性技术的研发能力,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主体地位。围绕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实施,鼓励支持重点领域的优势骨干企业补充完善关键研发试验条件,构建支撑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的创新平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重点且持续性向骨干企业倾斜,支持和帮助优势骨干企业成为拥有对行业的带动力、影响力和控制力的“航空母舰”。

  加快建设与完善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制度环境,增强人才的吸引力。支持重大项目发展所需的创新人才引进,将引进项目与引进人才相结合,以项目资助带动人才引进。依托重点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技术企业的教育资源,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技术研发需求,结合实施重大国家任务和工程项目,鼓励开展技术培训,加强工程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科研人才等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鼓励各类人才以技术、管理、市场资源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营造尊重人才、促进人才成长的外部环境,改善用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支持高技术企业通过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吸引和招聘海外高端人才,促进海外留学生、华人华侨到东北地区创办新兴高技术企业。

  (四)开拓产品的市场空间,降低产业发展的市场风险

  更加注重国内需求驱动,积极培育国内市场。要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与节能环保和资源集约化利用相结合,通过制定能耗、安全、环保等标准,建立市场准入门槛,促进在节能增效、生态环保等方面具备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型服务模式的利用和推广。要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相结合,推进专用芯片、嵌入式软件等智能化应用技术在装备制造、石化、航空航天、铁路、电力等重点行业的应用,在服务于传统产业的过程中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市场空间。要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与基础设施的建设相结合,在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智能电网、新能源电厂、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的过程中获得市场空间。

  政府政策推动,实现内需驱动产业发展。发布《东北地区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产品(设备)目录》,明确对社会资金进行引导。借鉴“家电下乡”办法,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群体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产品的市场需求。完善落实鼓励市场需求的政策,进一步细化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鼓励采购首台套或首批次重大技术装备。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在教育、医疗、社区管理、电子商务等领域继续推进国家信息化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发挥应用示范作用,实现以信息化应用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市场开拓的发展格局。加强政策引导和推进的力度,健全和落实涉及安全、质量、环保、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创造开放、有序的市场和产业环境。(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产业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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