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ESOP)即将开闸。根据安排,员工持股计划采用选任独立第三方机构的管理方式。管理机构由当事人在信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券商、基金公司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中选择。
按照业界一般的认识,员工持股计划如果科学实施,可使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提高公司对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自身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获得公司股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上市公司股东的构成,员工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但是,这个良好的初衷在现有的市场制度环境下,助力善治的愿景,会否获得预期的效果?实施中会否走形异化,出现新的弊病?
主持人:
本刊记者 陈捷
讨论嘉宾:
钱卫清|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高明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刘 沣|宝新能源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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