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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几个问题(2)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0日 15:54  《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这已是定论。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它存在于哪些领域,是由企业的能力所决定的,而非人为的界定。如果企业在某些市场中缺乏竞争力,难以持续经营,它只能选择退出,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它能够在某些领域做得好,而强行其退出,这同国民经济的效率是相悖的。当然,在国有企业经营中,它会从某些市场中退出而进入新的市场,但这是企业经营中所进行的业务或市场领域的调整,是企业的自主行为,同主张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是根本不同的。

  三、关于近几年国有企业发展问题

  2003年以来,是国家对于国有企业支持政策最少的时期,但又是国有企业发展最快的时期。以中央企业为例,2003~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由4.47万亿元增加到12万亿元,年均增长17.89%;实现利润由3006亿元增加到7500亿元,年均增长16.46%;两项指标的增幅均远超过国民经济的增长率。以前,有关国有企业的论述更多的是摆脱困境、如何搞好,对国有企业是否能够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发展更多的是探索。国资委组建运行初期,对于国有企业的未来,人们给出的还是更多的不确定性。而到了今天,再谈国有企业时,“摆脱困境、如何搞好”的论述已经少见,怀疑“国有企业能够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发展”者在减少。相反,却出现了另外一种声音,批评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扩张太快,挤占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甚至将国有企业的发展视为市场经济改革的障碍。现在,人们已很少否定国有企业能够搞好,更重要的是,国有企业已树立起能够搞好的信心。

  今天的国有企业能够有如此的变化,主要源自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问题,实际上就是政府作为出资人如何管理国有企业的问题。国有企业改革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变革经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97年,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的体制。国有企业隶属于各行业主管部门,由它们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国有企业的运行受计划与市场的双重调节。此时,国有企业很难摆脱来自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干预,政企不分始终困扰国有企业的运行,相应地国有企业也就很难实现真正的市场化。

  第二阶段,1998~2002年,多部门共同管理的体制。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了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组建了几十家企业集团,国有企业全部实现集团化。计委、财政、劳动人事、企业工委等政府部门各司其责,共同管理国有企业集团。这种体制使国有企业摆脱了指令性计划,彻底实现了市场化,但多部门共同管理导致职责不清,缺乏搞好国有企业的责任主体。

  第三阶段,2003年以来,出资人主导下的监管体制。针对多部门共同管理的弊端,2003年,将原来各部门管理国有企业的职能分离出来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其专司对国有企业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因此,对国有企业集团的管理由政府各部门的多家管理变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专门管理。这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既不同于原来的行业主管部门,也不同于现行的政府部门,它是专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对搞好国有企业负责。国有企业的发展实绩证明,这种体制是有效的。

  (二)体制与机制转换实现突破

  1979~1997年,国有企业改革采取了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济责任制、两步“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举措,为推进改革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但国有企业的运行一直受计划与市场新旧两种体制的调节,计划体制在市场化改革的撞击下在收缩,但作用依在。新旧体制共存难免产生摩擦与矛盾。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计划体制退出,国有企业完全进入市场,但却背负以前多年来积累的矛盾与问题,而亚洲金融危机又带来外部环境的变化,因此,有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陷入困境。随后,国有企业为完成“三年脱困目标”实施力度空前的下岗分流再就业、破产重组与关闭、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加强内部管理等改革举措,从而有效解决了多年积累的矛盾与问题。

  多年改革探索积累了经验,而累积的矛盾与问题也得到解决,加之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建立,这些都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新的动力,从而带来国有企业在体制与机制转换上的突破。

  1. 实行经营业绩考核。长期以来,对国有企业领导人来说,有任命没有明确任期,有职务没有严格考核,薪酬与业绩不挂钩,因此,企业领导人很难有积极性把企业搞好。2003年以来,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就是实行经营业绩考核。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任期考核时限为3年,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级,考核采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企业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的方式付诸实施。年度考核与绩效年薪挂钩,任期考核与企业负责人任免挂钩。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是基薪的倍数,具体多少倍,取决于考核结果。绩效年薪的60%在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剩下的40%则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等因素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兑现。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在C级及以上,按期兑现全部延期绩效年薪并有中长期激励。考核结果在C级以下,除根据考核分数扣减延期绩效年薪外不再对其续聘或对其进行工作调整。

  2. 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2004年开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中央企业开展了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工作,旨在建立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五年来,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试点企业已达24家。试点企业的公司治理已经出现了实质性变化。一是试点企业的决策机制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原来是“一把手”个人决策、一个人说了算,现在建立了一种制衡机制,实现了真正的集体决策。各试点企业都有议案被董事会否决、缓议或多次审议才予以通过,企业开始由过去实际上的一套班子、一个人负责的领导体制,转向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实现了董事会对企业的个性化管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各监管企业更多的是共性化的考核与外部监管。董事会则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自身发展战略需要,增加个性化的考核指标,注重企业管理短板的考核。

  3. 公开选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2003年以来,中央企业每年都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涉及100家中央企业的100多个高级经营管理职位。在6000多名应聘者中,选拔出100多名高级经营管理者,并储备了一批素质优良、年富力强的后备人才。地方国有企业也采取同样做法,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经营管理者。这是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选拔的一项重大变革,它有利于国有企业获取更加优秀的管理人才,可进一步实现人才选拔的公开、透明,探索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方式。

  4. 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上市或按主业板块整体上市,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把主业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2003年以来,已有60多家中央企业首次在境内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截至2009年底,中央企业控股境内上市公司240多家,境外上市公司80家。中央企业80%的资产集中在上市公司。各地国有企业也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制上市等多种方式,加快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尤其是母公司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持有整体上市国有企业股权,鼓励国有企业做好控股上市公司的整合工作,做强做大上市公司。集团化大型国有企业未来的目标则是成为没有任何存续企业的上市公司。(以下略)

  许保利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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