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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之疑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13:30  《国际融资》

  ● 三思混业经营

  古人云:三思而后行。当所有人都在赞美混业经营时,仔细聆听不同的声音,这也算是智者

  混业经营之疑思

  - 程实

  正如经济学泰斗马歇尔所言:“经济问题的魅力就在于它没有确定的答案”。但大多数的情形是,思维惰性、权威崇拜和随波逐流的人类本能使得我们无心去领略不确定性中的思辨魅力,迷失在“怀疑”稀缺的主流言论中。对于混业经营这个再度闪亮的旧关键词,也许我们已经习惯了“国际潮流之下、整合效应之中,金融业大势所趋”的经典判词,以至于岁末年初一系列混业经营“提速”的消息纷至沓来之时,市场大多怀纳“春风终度玉门关”之慷慨激情为其迫不及待地打上“利好”标签。虽然其情可堪,其意亦可解,但失却与主流“背道而驰”的缕缕疑思未免多少有些不尽全面,毕竟有如宋朝哲学家胡宏所言:“凡有疑,则静思之,思精而后讲论,乃能有益”。一种思量,两面分析,都是中国金融步入混业经营“动感地带”的谨慎之举。

  疑思之一:国际潮流?

  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的日新月异正在悄然无声之中淡化经济领域的国土边界,对外开放度与日俱增的中国在越来越引人注目之时,也在不动生色地观察并适应着这种“地球村生活”,有时甚至是模仿。所以,当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都盛行混业经营之时,中国金融业似乎有足够理由去追随国际潮流,毕竟在所有人都身着燕尾服出入宴会的场合,一身休闲牛仔多少有些“不合时宜”。

  不过问题在于,混业经营本身并非就是一种趋势确定的“国际潮流”,实际上,在混业大潮之中,国际金融业近年来就出现了些许“回流”迹象。以花旗银行为代表的一些金融巨头从2005年开始就不断通过资本置换或逆向并购的方式“反刍”非专精业务,在强化“核心竞争力”的策略指引之下悄然趋向分业经营。这种回归并不让人意外,更谈不上是历史倒退,因为从国际金融市场的历史演进来看,混业和分业之间的你方唱罢我登场就像潮汐一样自然。从1933年《格林斯-斯蒂格尔法案》的诞生,到1986年英国“金融大爆炸”的激情演绎,到1989年欧共体全能银行制度的实行,到1992年日本《金融制度修正法》的颁布,再到1999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通过,进而到近年来华尔街业务专精“暗流”的涌动,在经历了千山万水的长途跋涉后,起点和终点总是进行着不可思议的彼此交替,金融业则在混业和分业的摇摆中不断蜿蜒前行。将混业经营定义为“国际潮流”本身就有失武断。

  疑思之二:需求何来?

  更何况,即便混业经营构成了“国际潮流”,也并不意味着中国金融业有对其自然趋近的必要,正如 “金融超市之父”、花旗高管桑迪·威尔所言:“对金融行业来说,从来没有一种恒定不变的业务模式,任何模式都需要根据市场变化而改变”。那么,中国金融业存在由分业向混业转变的市场需求吗?

  笼统地看,3种市场需求构成了金融业经营模式的转变动力,分为宏观、中观到微观3个层次。居于宏观层次的是行业需求。金融行业整体效率改进来源于金融资源配置有效性的提高,在成熟金融市场的活跃期,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之间的资金互动需求有如雨后春笋般不可抑制,混业经营的“鹊桥效应”将一扫“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的“制度阴霾”,给资金融通创造多维空间。居于中观层次的是企业需求,金融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实现来自于自身资本运营的效率提高和风险控制,在成熟企业的扩张期,对两种或多种行业领域的横向多样化发展需求如水滴石穿般不断累积,混业经营的“壁垒消除效应”将给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海阔任鱼跃”的广阔余地。居于微观层次的是消费需求,消费者自身效用的满足来自于金融服务的多样化和完善化,在高端消费者的成长期,对多维性业务和综合性业务的消费需求如星火燎原般日益扩散,混业经营的“量身定做效应”将给消费者效用改善创造服务环境。

  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必要性的主流分析往往将注意力集中于宏观需求和中观需求,而习惯性地忽略了本质性的微观需求,这种并非“以人为本”的思维定式可以归因为“计划金融”后遗症的影响。实际上,金融行业是服务性行业,消费者需求变化才是行业模式转变的最根本动力。中国的现实,就是金融领域内的区域不均衡和结构不均衡长期存在,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滞后,直接融资渠道空间有限,低端金融消费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而高端金融消费需求仍旧处于“高处不胜寒”的萌芽阶段,此时满足微观需求最有效的途径也许并不在于横向的金融扩张,而在于纵向的金融深化,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各个单向的效率改进是微观需求导向中的目标所在,而就此而言混业经营并不一定具有“中流砥柱”般的核心作用。

  疑思之三:效率改进?

  当然,如果金融行业的配置优化和金融企业的效率提升能够为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创造有利条件,那么也算是对微观需求的间接满足不无裨益。但问题在于,市场主体耳熟能详的“规模效应、范围效应、整合效应和风险规避效应”并非与混业经营如影随形,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而为枳”,不同的金融生态可能会带来同一混业经营的不同经济影响。

  对于宏观金融行业整体而言,混业经营似乎是行业整合的有效途径,但细想之下也不一定尽然如此。WTO金融全面开放5年过渡期结束之际,外资“金融航母”的直接压力让中国金融业“山雨欲来风满楼”,经营模式上的“与时俱进”乍看之下无可非议,但问题在于,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劣势并不在于经营模式本身,而在于管理方法、业务设置、行业经验、资本实力和人力资源上的全面差距,改变经营模式并没有在“神似”之中谋求内功提升。而且,外资金融航母经营人民币业务还是要受到中国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种种限制,并不能像在其本土市场全面开展混业经营一样收放自如,中国金融业某种程度上根本不必过于将忧虑集中于经营模式之上。对于中观金融企业而言,混业经营也许并不能带来整体绩效提升的有利影响,就像姚明不一定是排球高手,刘翔也不一定会突然变成百米飞人一样,“术业有专攻”,对于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巩固和增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有利的,况且中国金融企业自身的整体实力和行业地位都远没有达到姚明和刘翔在篮球和110米栏项目上的高度,混业经营在如此背景之下能否给企业长期成长带来助力尚难定论。别忘了,“左右互搏”可是连黄蓉和杨过这样的顶尖高手也没能最终掌握,一味强求甚至可能导致走火入魔的尴尬下场,实际上,这也正是外资金融企业在模式选择上并不局限于混业经营的重要原因。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混业经营的限制放开,中国金融企业很可能并不在乎所谓“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毕竟在中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之下,“大不一定就强,强却一定要大”,“大而不倒效应”会引致金融企业横向扩张的“野兽冲动”,这种一拥而上的混业热潮会给企业和行业同时带来不可回避的风险加成。

  总之,正如英国诗人乔叟所言:“怀疑一切与信任一切是同样的错误,能得乎其中方为正道”,对混业经营的3种疑思最终只是加强了另一个经典结论:“混业经营需稳健前行”。而当前混业经营“大势所趋”论调的再度火热,某种程度上看可能是证券市场2006牛市和银行业改革新机遇共同催化的结果,毕竟在金融市场全面走强之际,混业经营更像是一种短期中的“利益共享”,而非长期中的“风险分担”,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现时市场所津津乐道的“大势所趋”很多时候本质上不过是“小势所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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