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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着下的汇源收购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6日 09:55  南都周刊

  现在对并购双方而言,除了要守候监管部门的“批还是不批”外,还可能要面对国内同行联合上书的压力。之前还一直对记者信心百倍地说“收购成功已成定局”的汇源集团新闻发言人曲冰,此时却表露出了与可口可乐方面类似的态度:“一切还要等待受理结果。”

  南都周刊编辑/张鹏 文 | 李王艳

  愿娶与愿嫁

  9月6日,收购案后的第三天,朱新礼终于“露脸”。在汇源总部北京顺义,计划仅邀请四家媒体的小型发布会上一下来了20多家媒体。在镜头面前依旧笑眯眯的朱新礼,用浓重的山东腔一字一顿地说:“周一、周二、周三(协议签完后),我把手机扔在办公室,给自己找了个山沟关起来。这三天,我是‘很木’的感觉,说不上失败还是成功……”

  发布会上,朱新礼一直向媒体传递这个信息:“这次收购,是纯属商业的、自愿的行为”,是汇源心甘情愿地嫁给可口可乐。

  但北京CBCT品牌营销机构董事长李志起却不这么看。“老朱其实很难割舍对汇源的深厚感情,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情感。出售汇源是无奈之举。”李志起说朱出售汇源原因有三:一是经营压力,更多来自发展瓶颈;二是达能的压力,作为单纯投资方的达能,这次收购达能会是最大赢家;三是来自朱自己的压力,一个家族企业所邂逅的难题。

  尽管老朱在6日矢口否认了外界所说的汇源面临着经营困难问题,但9日的中报却让他的言论不攻自破:中报显示,上半年汇源销售额和毛利润均不如去年,其中销售额同比下降5.2%,毛利润则下降了22.2%。

  业绩倒退的数据再次让市场相信,是企业现状让汇源急于将公司转售给可口可乐。9日,汇源又发布公告,称媒体对收购作了一些误导性报道,并作了三点回应,其中一点便是“公司将与可口可乐一起努力确保在合理可行的最早时间达成先决条件。”不难看出,朱已决意出售汇源。

  相形之下,在朱“很木”的那三天里,外面的世界却很喧嚣。收购消息既出,汇源果汁(1886.HK)股价劲涨160%多。“这绝对是近来香港股的一件盛事,可收购价偏高也从侧面说明可口可乐的态度非常进取,对收购志在必得。”大福证券食品和饮料分析员Lawrence Chor说。

  李志起认为,对于可口可乐,这起收购是其战略行为很值,相当于可口可乐用179亿港元买了中国市场的一个战略支点。目前在饮料类四大主力碳酸饮料、果汁、水和茶中,碳酸饮料市场在多个国家销量正逐年下滑,而果汁饮料却每年以25%以上的份额增长。可口可乐中国区也生产果汁和茶饮料,但统一、康师傅的茶饮料已做得风生水起,可口可乐很难由此突围,因此通过收购汇源占领果汁市场是上佳选择。

  可口可乐副总裁李小筠也承认,“汇源本身是很好的品牌,汇源果汁在中国纯果汁领域又做得最好,与可口可乐的‘美之源果粒橙’果汁饮料有互补作用。”同时,她认为通过这次并购,可口可乐有很多资源整合机会,利用汇源全国的生产工厂,加上可口可乐的分销网络、原材料采购能力,将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

  “可口可乐和汇源是一个很好的匹配,前者非常善于市场营销,而后者具有良好的水果资源,从商业上讲,这是一起成功的并购。”国海证券研究员刘金沪如是对记者说。“世界上最强、最成熟的资本,与新型市场、朝阳产业具领导优势龙头的联姻,是强强联合、互通有无。”Lawrence Chor显然与刘金沪的观点雷同。

  批还是不批

  但收购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外在阻力。目前争议大抵有四,一是民族品牌保护,二是《反垄断法》实践,三是商务部“潜规则”运行,四是可口可乐递交程序不符合中国法规。

  汇源收购案,对民众情绪影响很大。某网站的投票显示,有高达82.95%的网友反对这个收购案。赤裸的市场能否容下民族感情?这是可口可乐和老朱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尽管老朱一再说“卖企业不是卖国”。

  此次收购案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商务部高级研究员马宇在博客中表示,汇源是民族品牌无可质疑,但从所有权角度,该尊重朱新礼的选择;政府部门依法进行反垄断审核,规范的是市场秩序,而非其它。6日商务部发言人姚申洪也明确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可口可乐有关并购的申请材料,如果提交到商务部,并购将需要通过反垄断审查。

  目前,并购双方均一致表示,是否成功还要等待相关部门受理结果。李小筠向记者表示,截止到8日,可口可乐还在准备反垄断调查的材料,本周之内会向商务部递交收购申请。之前还对记者说“收购成功已成定局”的汇源集团新闻发言人曲冰,此时也表露出了与可口可乐方面类似的态度:要等待受理结果。而在报批程序方面,可口可乐受到了质疑。中国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必须采取事前报批,但可口可乐并没这样做。

  因而,在结果尚未出来之前,业内已开始为这次收购捏“冷汗”。更有人预测,2009年初,相关部门会同时援引反垄断法和保护知名品牌的规定拒绝本次收购案。前者是指,反垄断法的施行;后者则是商务部的“潜规则”:2006年,由商务部监督,规定外国公司不得购买中国“知名品牌”。

  若相关部门不批复,对商业环境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李志起,Lawrence Chor、刘金沪三人均认为如果这次收购不成功,特别是若因为打着保护民族品牌或反垄断法等大旗导致收购失败,可能会让外资在未来低估中国企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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