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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诊企业引资隐痛(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 14:54 《理财》

  假外资之相

  商务部外资司的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对华投资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来自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等离岸中心的投资大幅增加,实际投入外资超过240亿美元。其中来自中国香港、维尔京群岛的投资远远超过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

  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以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区区弹丸之地,其投资总量竟能超过美国,这其中包括了很多国内资金“中转”的假外资。

  “很多内资企业千方百计向外资方向靠,究其原因,税收优惠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税政处副处长何俊雄分析说。何俊雄进一步解释说,多年来我国对外资所实行的超国民待遇,尤其是税收优惠,经过测算,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3%左右,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为26%左右——内资企业税负比外资企业多一倍左右。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则认为,到目前为止,假外资对我国经济总体影响应该还不算很大,主要是可能给一些企业、一些行业规避调控提供了可乘之机——宏观调控管住了内资,却给外资创造了机会。“假外资更主要的负面影响是破坏了市场秩序,造成税收流失,而且有潜在的经济安全风险。”

  有关法律专家建议,针对假外资现象,我们要有所准备,一是建立现代招商引资机制,完善地方管理机制,提高招商引资风险管理能力;二是完善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信用体系;三是加强防范意识或自我保护意识,有关部门和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充分了解对方的资质、信誉以及是否具有履约能力等情况;四是强化司法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应积极寻求司法救助,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防范求真相

  吃一堑长一智。

  所有针对假引资风险防范的措施,都在提醒着我们企业要时刻擦亮眼睛,正确看待引资、规范操作引资,努力用好引资。

  第一,天上不会掉馅饼,巨额融资有陷阱。在引资过程中,企业一定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投资商的背景、实力要认真核实,外方投资资金没有到位前,坚决不能支付所谓的手续费、融资费,谨防巨额融资背后的欺诈陷阱。

  第二,招商引资重实效,急功近利不可要。有个别政府部门为了搞政绩,引进一些有名无实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当地企业合作,外方进入后,资金迟迟不肯到位,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经营负担。因此,建议各地企业在对外合作洽谈项目时,要考察投资商的信誉和实力,不要贪大求洋、急功近利,以免上当受骗。

  第三,境外证明莫轻信,核查证实要当心。对外方投资商或境外银行出具的所谓投资承诺书、不可撤销担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境内商业银行千万不要轻信,一定要认真审核其中条款,防止落入外方设置的圈套。同时,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所提供文件的真伪,防止外方投资商伪造虚假证明文件。

  梅新育建议,鉴别投资主体真实性的环节不如放在国内,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注明其最终股东构成,也就是由“注册地原则”转为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考察。这个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更多的假外资、低质量的外商投资进入国内,但要真正辨别投资主体操作难度也比较大。治本之策是取消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进一步规范国内市场秩序,消除内资变身假外资的大部分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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