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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人。
相对于识人和用人,治人所包含的范畴无疑更为广大。从某些意义上讲,治人甚至已经涵盖了用人的某些方面。用而不治会导致混乱,治而不用却无法产生效益。我一直认为,政治和经济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以康熙帝在处理大臣党争问题上的举措为例。治人的最高境界,应该是“分而治之”、“令之与上同意”,即要使他在合适的领域里充分发挥其优势,将决策层的战略意图具体地实施;同时也要在其权力最为集中的地方设置一些分权措施。不仅如此,在具体组织结构的搭建上,需要了解各成员的背景、性格等诸多因素,有效分配成员组合,也只有做到这一点,才可以突破用人的境界,达到治人的中心所在。
随着管理思想的不断更新和发展,也相继有人提出了“人治”和“智治”的概念。回顾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不难发现,从三皇五帝的“德治”,到春秋战国时期的“仁治”理念的产生、发展,直到今天的“智治”,五德治世已经沦落到最末。那么,对于智治的理解,是否就是最为贴切,最为合适呢?有人曾说过,以智治国,如以矛击盾,矛愈锐则盾愈坚;上愈以智治下,则下愈奸机伪诈;其结果将以智对智,恶性循环,长此以往,则导致人人自畏,互相戒备,尔虞我诈,互信丧尽。至此,人心离散,一盘散沙。相反,如果一味地人治,同样也会致使很多问题出现,比如松散的作风等。在管理中,的确是需要考虑人性化的因素,但切不可放纵。其实从最佳的思路来讲,选择一个合适的方式将人治与智治结合起来,或许是一个相对不错的选择。以人性化管理带动合理制度的实施、执行,从而达到治人的目的。
于企业而言,能够做到识人,用人,治人,并且有效持续地进行下去,距离成功也便不远了。只是希望有更多的企业家可以意识到这一点,并身体力行。让更多的中国企业,基业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