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咨询第五场分论坛实录:法律与管理创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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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0日 16:32 新浪财经 | |||||||||
2005年度“中国式咨询”管理论坛。2005年12月27日举行第五场论坛。本期话题:中国式咨询与中国企业的合作与交融。以下为分论坛实录: 牟继源(北京市道存律师事务所): 很高兴有这么一个机会参加咨询的活动。刚才听了几位体会很深,我感觉讲了一个哲
我们要搞结论不一定要研究现实、不是局限现实,如果现实不发展了不增长了那就死了。我是律师搞法律的,我想从法律的理念和思路来看看咨询的问题,说到这儿谈到一个总体的概念,三句话:国家要搞法制建设,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是法制经济。第二,法律咨询是咨询行业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怎么把握和认识这一点。第三,咨询行业也同样需要法律咨询,需要维护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这三点概括起来形成了一个产品和理念,怎么样用法律的视角来看待咨询模式的操作,因为我本身在企业干多年,我担任一个经济师的职务。 我认为企业管理行为、经营行为、技术行为、交易行为在一定意义上是法律行为,如果缺少了这样一种视角看问题的话,这种咨询成果一定有偏差。但是技术咨询方面有相对独立性、规律性的一面,但是同时应该融合法律的理念看待这样的结果和效果。 比如说我刚才谈到了企业模式的设计,叫做法律治理结构,新的《公司法》出来了,这里边讲到了很多新的理念问题,这个治理结构是按什么法律结构设计的,讲到制度规范的问题。这里边又谈到了股权之间的利益规避,如何规避的问题又是一个企业诉讼法的问题。我总结出来管理有很多管理的模式和操作方式要跟法律有意结合在一起,要避免防范风险问题。企业不管什么样的咨询方式,最终追求的目标是利润、利益,利益同时与风险并存。风险的规避和防止就能有效提高利润和效益,这也是一个哲学观点。所以从分类来看我愿意和有关咨询的专家能够在一起合作探讨一下,用法律上的思路和模式有利结合起来,创造我们新的创新品牌。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