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舰店营销已成为产品塑造形象并让顾客感动的方式,在这个精心打造的圣殿中,藉由撼动人心的体验,遇见品牌、认识品牌、认同品牌,进而崇拜品牌……
秋后的一个下午,一对崇拜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的日本银发夫妇,步行到了LV旗舰店,站在店门口深深地一鞠躬,接着——眼神注视着店内,凝视了三秒钟,然后,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这家闻名东京的旗舰店。
同样的场景,巴黎的LV总店,从清早开始,日本观光客就大排长龙,以能亲自体验LV总店为傲,名牌已经成为顾客心目中的神了。
镜头拉回台北中山北路商圈,时尚精品旗舰店林立,先有LV、古驰(Gucci)号称亚洲最具规模的旗舰店落成,随后圣罗兰(Yves Saint Laurent)超级旗舰店也跟进,让许多精品血拼天王天后,眼睛开始发光发亮。
在台湾,这股旗舰店风潮正在蔓延,不论是重金打造的亚曼尼(Armani)豪华旗舰店,还是巷口新开张的牛肉面店,都打着旗舰店招牌,显见旗舰店已经成为营销新趋势。
普拉达(Prada)第三代掌门人Miuccia Prada说过,“现代人们需要的,不再只是商品,而是生活态度。”
旗舰店营销,其实是一种心理尊崇的营销手法。人人都渴望得到尊敬与注目,旗舰店营销一方面炫耀尊贵,一方面藉由品牌崇拜,满足消费者的心理欲望。
而从旗舰店的演进,也可以看到通路演进的重大变革。最早是专卖店,专门贩卖单一品牌,规模小;迈入旗舰店型态之后,先是以产品齐全的大型通路,做为树立品牌形象的最佳展示样品店,再进一步到提供消费者免费试用产品及解说服务的体验店,最后才演变为表达品牌精神及发展概念的概念店,至此,旗舰店以“感动”链接消费者的生活经验,成为品牌塑造的终极营销戏码。
台湾《突破》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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