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昨日,历时近两年的“钢铁大亨”杜双华离婚案有了终审结果,一中院以杜双华夫妻离婚案尚处在异地法院再审阶段,裁定驳回杜双华妻子宋雅红的诉求。
背景
原告10年前已“被离婚”
据了解,2010年9月,钢铁大亨、胡润上榜亿万富豪杜双华被妻子宋雅红告上海淀法院,要求离婚。这起涉及近500亿财产分割的案件,被称为国内第一离婚案。
该案开庭时,杜双华让代理律师出具一纸衡水市中院的离婚判决书。判决书中显示,由于女方居无定所,查无下落,已于2001年4月28日判决双方离婚。
宋雅红称,十年来都不知道自己已“被离婚”一事,并指出被告出示的判决书中,其名字被写成了宋雅宏,杜双华和孩子的生日年月也弄错了。
海淀法院一审驳回了宋雅红的诉讼,理由为该案“不符合受理条件”。
进展
旧案再审新案不能受理
宋女士不服,提出上诉。
2011年5月17日,该案二审在一中院开庭。
宋雅红的代理律师表示,衡水法院的涉案民事判决有误,该案已进入再审阶段,该份判决被中止执行。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没有定论,海淀法院一审依据衡水法院判决,驳回宋女士的起诉,是错误的。因此,他请求一中院判令海淀法院继续审理此案。
而杜双华的律师则表示,衡水中院仅就财产部分进行重审,并不涉及婚姻关系解除部分内容。
昨天,该案终审宣判。
市一中院认为,衡水市终级法院此前已判决杜双华和宋雅红离婚,此案尚在再审期间。宋雅红此时另行选择在海淀法院起诉离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故一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海淀法院裁定。
昨天,杜双华和宋雅红均未出庭,而是委托律师出庭应诉。宋雅红的代理律师听到终审结果后表示,案件的下一步进展,只能等待衡水法院方面再审的判决结果。
据了解,该案现仅限于管辖权审理,未涉及数百亿的财产分割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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