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金大鳄案余波不止 国洪起同案法庭坚称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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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 07:38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李婧)“黑金大鳄”国洪起涉嫌制造系列金融诈骗案,卷走数十亿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与国洪起同案广东证券公司的一对经理级情侣饶金良、朱捷因经历了检察院两次起诉走上法庭,二人在海淀法院仍坚称自己无罪。 2004年元月,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多亿元资金被套走,公司北京长春桥路营业部原正、副总经理饶金良、朱捷以及涉案社会人员“黑金大鳄”国洪起随即被检察院立案审查
据检察院起诉,饶、朱二人于2003年7月间,将中轻三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设立的账户非法并入由国洪起掌控的北京东方泰诚咨询有限公司,将该账户内的2000万元资金供东方泰诚公司使用,致使1800余万元被东方泰诚公司提取未还。开庭后,饶金良明确表示,起诉状上的所谓的犯罪行为其实是一种融资行为,而实际上委托他们的中轻三联公司认为只要有利息就行,并不关心是否被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