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塘企业前会计鲸吞843万挥霍700多万被判死刑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10:48 南方都市报 | |||||||||
燕塘企业前会计吴灿乾将其中的700多万元用于赌博和挥霍 曾在法庭上发表“一个男人一辈子只和一个女人睡觉最幸福!”的忏悔之言的燕塘企业前会计吴灿乾3年内鲸吞公款843万元一案(本报8月30日A41版广州新闻曾报道),昨日上午在广州中院补充开庭并当庭作出判决,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吴灿乾死刑。宣判后,吴灿乾神情镇定地当庭提出上诉。
法院查明,2002年5月至2004年9月间,吴灿乾担任广东省燕塘企业总公司财务结算中心主任助理、会计期间,利用工作之便,偷盖结算中心现金收讫公章和出纳人员的私章,用结算中心的付款凭证先后49次向广州市燕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取该公司应上缴结算中心的公款人民币843万多元,并将所有赃款据为己有。 随后,吴灿乾为了掩盖其罪行,销毁上述收款原始凭证,利用了其计算机录入的工作之便,在结算中心电子财务报表上虚列利息支出等使结算中心的燕塘房地产公司账目持平。经查明,吴灿乾将所得赃款用于赌博及日常挥霍。案发后,检察机关收缴其赃款共132万余元。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吴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于辩护律师所提出的其犯罪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的意见不予采纳,并认为吴灿乾身为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产800多万元并用于赌博和挥霍,造成国有企业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处上述处罚外还判处没收缴获的132.2万元人民币。 吴灿乾当庭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