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年中逢“三喜” 希望更多大盘蓝筹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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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10:41 21世纪经济报道 | ||||||||||
基金联席会议尚福林“布道”,桂敏杰、姚刚履新,基金配套法规获准 基金公司“年中三件喜” 本报记者 汪涛 上海报道
8月26日,北京顺义国家会计学院,160多位基金业精英汇聚,证监会基金联席会议在此召开。与前两天沉闷的券商会议不同,基金会议的笑声不断,气氛热烈。 如今,能够笑出来的也只有基金公司了。 桂敏杰履新副主任、基金规模突破3000亿、基金配套法规则获得国务院批准是当天会议的三件喜事。 尚福林再布道 “这是桂敏杰主席首次以副主席的身份亮相,基金公司的总经理务必出席”,在向证监会询问8月26日召开的基金联席会议时,基金公司的老总们得到了这样一个答复。 本次会议任何基金公司总经理不准请假,基金联席会议召开了近30次以来,第一次基金公司总经理全部到齐。据悉,42家开业的基金公司总经理全部到会,很多基金公司的董事长和督察员也参加了会议。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到会,这是尚福林第二次出席基金联席会议,上一次是在珠海。”一位参会人士透露。 再加上新任副主席桂敏杰、新任主席助理姚刚的出席,顺义的联席会议显得熠熠生辉。 在1个小时的演讲中,尚福林丝毫不吝惜对基金公司赞美之词,用了大量的篇幅对基金公司表示肯定。监管层认为,在市场表现低迷的情况下,基金公司在稳定市场信心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实际上,基金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早已得到了监管层的肯定。 在5月31日召开的《基金法》国际研讨会上,尚福林就曾说,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力量,截至2004年4月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总规模为2563亿份,基金资产净值为2679亿元,基金持有股票市值相当于A股流通市值的11%。 某基金公司老总介绍,基金公司已经开业的42家中,合资基金公司在一年多的时间内迅速增加到15家左右,并且在引导市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在券商资金链危机、银行受困不良资产的市场中,基金公司在金融领域显得一枝独秀。 “尚福林的表态是对基金行业的肯定,基金公司的老总在心里都很兴奋。从基金黑幕时期的混杂到现在基金公司的透明有序,经历了严厉的监管、重塑,如今相对良好的局面应该是基金人的骄傲。”上述老总表示。 新规获批 8月26日下午,会场气氛再次活跃。桂敏杰在会场上表示,《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配套规则在8月26日上午刚刚获得国务院批准。 这成了当天会场第三件让与会人员兴奋的事。 配套规则是指与基金法相配套的6个部门规章包括:《基金公司管理办法》、《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基金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及《基金托管银行管理办法》。 据悉,8月27日28日两天,基金公司的高层还将进行为期两天的《基金法》和基金法配套规则的培训。 “基金业的监管层一直强调法规的普及,对于一部刚问世的法律,培训有其必要性,此前就曾组织基金公司对基金法规的学习。”与会人士表示。 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后,证监会官员表示,6个部门规章将以中国证监会主席令的形式在6月中旬陆续颁布,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但直至8月份,6个部门规章正式公布的只有3个,分别是《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6月10日颁布,取代1999年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随后,中国证监会在7月1日公布施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公司人士认为,六大规章涉及基金从业机构、基金产品和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其余3个规章一直没有对外公告,本次获得国务院批准,意味着很快就将出台。由于《基金托管银行管理办法》需要与商业银行协调,公布时间稍晚。 配套文件的具体内容无疑是基金业界关注的焦点。 消息人士透露,在《基金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对督察员改为督察长,并在监管职能上的改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在《基金公司管理办法》中,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明确要求公司章程应明确禁止的关联交易包括:基金投资于关联人士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投资于关联人士已经持有公司股票流通股10%以上的股票;为关联人士提供担保等等。 《基金法》实施前,我国适用的基金法规与之有20多处不同点,因此需要进行重新修订、调整和充实。 根据会上透露的信息,证监会将陆续搭建起一套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完善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桂敏杰预警 基金联席会议气氛热烈,一扫此前券商会议的压抑。 针对越来越严重的券商危机,尚福林在17日的券商监管大会上称,必须高度重视部分证券公司的风险问题,在风险处置工作中要探索规律性,要不断积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经验。 尚福林主席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基金业发展的良好势头,并少见地表扬了基金公司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对稳定市场作出的贡献。 一褒一贬说明了券商和基金业截然不同的两种生存状态。但就此认为,基金的发展万事大吉显然过于乐观。 新任副主席桂敏杰的讲话颇能说明问题。 据悉,在26日的发言中,桂敏杰首先肯定了基金业的发展,基金监管体系建设的成就。同时,桂敏杰对前一阶段基金的违规行为再次一一指出。 中融等基金违规信息披露、融通建行事件,银河等基金申购新股事件等等折射出基金销售、运作中的种种浮躁心理。 此外,桂敏杰对基金公司间的恶性竞争、人才的流动性过大等现象提出了警告,可以想见,加强监管依旧是基金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在几位与会的基金公司总经理看来,除了恶性竞争,还有几个方面值得基金公司担忧: 首先,基金公司的赢利状况其实并不容乐观。 由于在与银行、券商的合作中,为了赢得投资者的认可,基金公司间的确存在严重的恶性竞争,基金公司的赢利并不如外界看起来美好。 一位基金公司老总表示,一些基金公司甚至已有生存危机。这其中既有市场层面、制度层面的原因,也有基金公司本身的原因。 其次,基金业最大的困难是交叉持股严重,一旦股市下跌,就会暴露出潜藏的风险和问题。 基金扎堆于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中国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中国联通(资讯 行情 论坛)、宝钢股份等核心蓝筹股是一个危险信号,容易引发羊群效应:如果一家基金抛售,其他基金被迫跟着抛售,就会出现多杀多的现象。 于是基金将希望寄托在两个方面:一是寄希望于大盘股的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二是希望产品创新,推出QDII等新兴业务。 26日会议上,基金公司表达了希望更多大盘蓝筹上市的愿望。 现在证监会对基金公司的监管基本上达到了成熟市场的水平,另一方面,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却没有到位,使得基金公司面临没有股票可投的现状,股市的“一九”现象也就正常了。 很多质量优秀的大盘股都到海外上市,基金希望今后有更多的大盘股回到国内市场。 另外,尽快建立由多个指标构成的基金评价体系,对基金的考核应该是多方面的,除投资业绩外,还应该包括证券组合风险、未来成长力等。给尚不成熟的投资者一个客观公正的评判标准。 必须看到银行和券商的竞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声音不断,券商重新推出集合理财计划也已基本确定,面对资产管理业务上的冲击,基金公司必须发挥出其专业化、规范化的优势。 在这些基金公司老总看来,基金业取得的成就的确可喜,现阶段,基金业的人气旺盛,同时,业界和监管层必须清醒地看到行业隐藏的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据悉,基金公司提出希望在参与QDII、企业年金、专项理财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拥有更大的空间。对于基金公司的意见,证监会有关人士也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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