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倒逼全新盈利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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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13:54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阎岳 我国首只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与投资者见面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市场各方对ETF寄予了很大希望,认为ETF对推动我国金融创新将会产生很大的作用。 基金业内人士也对其持肯定态度。他们认为,借助ETF,可以演绎出全新的金融机构
所谓ETF,就是一种在交易所买卖的有价证券,代表一篮子股票的所有权,可以连续发售和用一篮子股票赎回。ETF基本以被动投资为主,跟踪指数。一篮子股票也就变成构成指数的特定组合。股市通常被认为是反映经济增长的“晴雨表”,而股指则是最好的表现方式,所以ETF为战略投资者提供了便捷的工具。同时,指数投资风险分散,不需要太多的研究成本,基金管理费和交易成本远低于其它产品,这又为短线投资人的交易提供了便利。根据上交所的初步设计方案,国内ETF的费率也将低于0.5%。 据一位对国外ETF颇有研究的人士介绍,与一般指数基金不同的是,一只ETF能够在申购——赎回的一级市场和交易所挂牌的二级市场两个市场进行交易。这不仅提供了灵活方便的交易方式,更增加了在两个市场间进行套利的机会。即:ETF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实际单位净值时,投资人可以用一篮子股票在一级市场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ETF,再到二级市场以较高的价格抛出获利;ETF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实际单位净值时,投资人就进行反向操作。 广发证券研究员毕秋香认为,ETF要求能够实现瞬间套利,但在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尚不能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缺乏指数期货等衍生工具的情况下,要有效实现瞬间套利并非易事,因此套利风险要受到高度重视。而现在国内证券市场还没有推出做空机制,这也就使ETF的作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有鉴于此,ETF的推出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金融创新的力度,而它对我国证券市场推出做空机制将起到有积极意义的推动作用。 有市场人士担心,尽管市场各方对ETF充满憧憬,产品也进入了设计阶段,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内首只ETF问世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有的甚至需要突破法律障碍。比如根据《基金法》制订ETF管理办法、对ETF应适用但与其它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冲突的地方进行修改和豁免等。对此,上交所有关人士表示,这些不会对ETF构成根本性障碍。从ETF的诞生到在世界各地的发展,本身就是不断突破法律法规的过程。 >>>更多资讯请点击进入新浪基金频道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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