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银行机构不得向用户出售可能出现无限损失的衍生品

2020-04-26 21:35:35 作者:新浪金融研究院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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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调查:中行原油宝翻车致投资者巨亏 谁之过?

  文/逸舟

  近期,中国银行推出的原油宝产品穿仓事件仍在发酵,中国银行是否具有期货交易资质也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2011年1月5日,银监会公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其中,第十四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经营目标、资本实力、管理能力和衍生产品的风险特征,确定是否适合从事衍生产品交易及适合从事的衍生产品交易品种和规模。”

 

  办法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在开展新的业务品种、开拓新市场等创新前,应当书面咨询监管部门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逐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交易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谨慎涉足自身不具备定价能力的衍生产品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自主持有或向客户销售可能出现无限损失的裸卖空衍生产品,以及以衍生产品为基础资产或挂钩指标的再衍生产品。

  那么中国银行否具有期货交易资质?据中国银行官网显示,中国银行是中国全球化和综合化程度最高的银行,涵盖投资银行、直接投资、证券、保险、基金、飞机租赁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却不包含期货字样。

  不过,期货交易资质许可权归证监会管辖,但在证监会网站也未查询到批准中国银行从事期货交易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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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译文

文章关键词: 中国银行 原油 原油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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