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胡亮9月20日,由江苏省无锡尚德董事会主席兼CEO施正荣率领的中国光伏企业代表团紧急赴欧洲,欲与欧盟相关企业就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一事展开沟通。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通过可靠渠道获悉,德国太阳能生产商Conergy公司欲联合其他同行企业,向德国政府和欧盟委员会申请对中国产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调查。紧接着,美国SunPower等业界知名企业也向媒体表示,可能向当地政府申请发起针对中国产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比特保案压力更大
轮胎特保案一事,让以出口欧美为主的中国产业界倍感压力。正被产能过剩“黄牌”警告的光伏产业,如果再遭遇来自主要出口地——欧盟的反倾销调查,产业可能陷入危局。
一个由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牵头,下属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主抓,尚德、英利、天合、LDK、阿特斯等光伏业界主要企业悉数参加的专门工作小组已在北京成立。
“与启动反补贴调查、特别保障措施等不同的是,倾销行为的受害国在开始反倾销调查前,没有与当事成员进行磋商的法定义务。”北京正泰律师事务所专事国际贸易纠纷的高级律师卜天元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反倾销带给业界的压力可谓迅疾而猛烈。
“这种尽早积极应对方式非常值得肯定。”卜天元对紧急赴欧磋商的行动给予了积极评价。他表示,按照国际贸易惯例,欧盟可以在反倾销调查并未结束时就采取临时措施。但一般会有一个时间供涉案当事各方提供情况、发表意见,中国产业界的反应不但是未雨绸缪,更是及时有效的。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调查发现,此次反倾销的目标——中国光伏产业,从产业受影响规模看,与特保案针对的轮胎产业不可同日而语。
将主要生产企业公布的产能简单相加可知,中国2008年的光伏电池总产量高达2300MW(百万瓦),其中高达97%的产品出口国外,出口总额超过100亿美元,而出口的主要目的地是德国、西班牙等欧盟成员国。而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2009年前7个月,中国轮胎出口累计金额仅为36.35亿美元。
成本测算最受关注
按照WTO规则,一个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第一,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当前欧洲光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主要是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欧洲光伏市场大量萎缩,再加上企业融资困难。”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出口的光伏产品与欧洲的差价较小,政府补贴极其有限,如果做深入测算和分析,倾销的事实很难成立。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执行副主任马玲娟告诉本报记者,目前,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正在做全球光伏产品生产成本的分析,成本分析结果预计9月底发布,这一分析结果会对此次反倾销行动带来何种影响尚不明确。该协会正密切关注此事。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发给本报记者的邮件称,近几年,欧洲光伏发电市场的繁荣和成本的下降,离不开中国企业的支持,中国和欧洲的光伏产业其实是一脉相承互相支撑的,并且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马玲娟还介绍说,协会正与中国、欧盟企业展开多层次对话。其初步拟定9月底举办针对国内企业的反倾销实务培训,11月实施与欧洲光伏产业的互访计划,与欧盟光伏产业界及欧盟可再生能源政策主管部门沟通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