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达佩斯3月26日专电(记者杨永前)匈牙利金融机构监管局26日作出决定,向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罚款4.89亿福林,约合220万美元(1美元兑222.34福林)。
匈牙利金融机构监管局作出这一决定的理由是,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去年10月9日在布达佩斯证交所做的一笔与匈牙利全国储蓄银行股票有关的交易造成该股票贬值。
决定说,匈牙利金融机构监管局确定,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违反了与禁止操纵市场有关的法律规定。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在收到罚单之后30日内必须把钱打入金融机构监管局的账户。
美国知名投资人乔治·索罗斯当天在获悉上述决定后发表一项声明说,匈牙利官员认为卖空全国储蓄银行股票违反匈牙利的交易规则,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与匈牙利官方合作,进行了内部调查并采取了相应措施。他强调,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已经不是由他在监管,他仅仅控制自己账户上的交易。
索罗斯认为,不应该做让全国储蓄银行股票贬值的交易,遗憾的是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做了这样的交易。
他说:“我在过去一段时间提出的具体建议表明,我认为重要的是,要对新兴市场的银行体系实施比现在更有效的保护。由于我和匈牙利紧密的个人关系,我为发生的事情感到难过。”
索罗斯1930年出生于匈牙利的布达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