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中国巴基斯坦第一阶段首次互降关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7日 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国家财政部网站昨天披露,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将对巴基斯坦实施《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第一阶段首次降税,同时给予非洲部分最不发达国家第二批对华出口商品零关税待遇。据中巴两国政府约定,7月1日起,中国将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3975个税目的商品实行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协定税率,税率比最惠国税率平均下调约0.67个百分点,平均降幅约为11%。第一阶段首次降税后,中国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产品的平均进口关税税率约为8%。同时,巴基斯坦也将对部分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实施降税。据估计,不包括工程承包,目前四川与巴基斯坦之间的年贸易额在两三亿美元的水平,在国内各省区中排第一,今后的发展潜力非常巨大。
据悉,目前我国出口巴基斯坦的商品主要为高科技产品、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和家电等,从巴基斯坦进口的商品主要为棉纺织品、皮革、水产品、农产品等。关税互降将使相应商品价格可以降低。专家预测,中巴自由贸易区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后,川企可望在巴基斯坦的基础设施建设、核电工程、农产品深加工等多方面进一步扩大合作。 记者罗曙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