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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对日本将其列入能源伙伴国黑名单不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13:42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据俄罗斯媒体报道,日本政府3月10日公布的《能源资源保障指南》把俄罗斯列入能源贸易伙伴国黑名单引起了对方的不满,该文件根据与日本公司的合作关系区分能源贸易伙伴国,形成投资指导意向,企图向能源开采国施压,保障对日能源供应安全,坚持拥有收购能源开采国资产的权利,同时却拒绝向出口国提供任何长期采购担保。 日本政府10日公布的文件具有鲜明的分类性质,根据日本公司与某个国家的合作是否顺利以及未来合作前景变化情况,把日本正在进口或计划进口能源的国家分为4类。俄罗斯和委内瑞拉被列为第一类“成功发展中的能源开采国”,强调其资源对保障日本经济活力至关重要,但这些国家能源部门排挤外国资本的趋势正在加强,日本政府建议的应对措施非常简单,即发展与该国的技术合作,把资金投向社会领域,同时加强与其他能源消费国的合作向能源生产国联合施压,保障对日能源供应稳定;第二类是“发展中的能源开采国”,如利比亚、安哥拉、尼日利亚,积极吸引外国投资,允许外国公司得到油气田开采权,美国、欧洲、日本和中国公司正在为这些国家的油气田开采展开激烈的竞争,考虑到这些国家的冲突现实和侵犯人权的问题,日本政府认为应当加强同这些国家政府领导人之间的私交,巩固投资政策;第三类是“稳定的能源开采国”,主要是沙特、科威特、阿联酋等矿产开采几乎完全实现国有化的国家,由于这些国家的能源市场已经定型,日本公司很难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因此对策更加简单,只需重新签署能源供应条约即可;第四类“静止的能源开采国”,主要以内部局势不稳定的伊朗、伊拉克为代表,建议提供国家贷款和金融援助,发展能源开采领域的合作,强调未来合作前景。 俄能源专家指出,日本政府类似文件的出炉非常令人惊讶,尽管日本经济对能源进口的依赖极强,因为日本在对其能源伙伴国分类的标准不是对象国的内部稳定和民主发展,而是其与日本公司的合作是否顺利。日本政府事实上是列出了能源伙伴国黑白名单,第一、第四类国家显然是在黑名单上,其中伊朗未必能和日本扩大能源合作,日本现在收购伊朗油气资产的可能性不大,俄罗斯则是日本政府强调重点攻关的国家。 俄总理弗拉德科夫日前访日时消除了日本公司今后参与俄罗斯萨哈林和其他油气项目的疑虑。“萨哈林-1”项目石油日前也开始正式对日供应。不过,三分之一的“萨哈林-1”项目天然气供应合同尚未签署,中日印三国在为此进行争夺,目前没有得到保障的消费者。项目股东是埃克森美孚公司(30%)、日本Sodeco公司(30%)、俄国有石油公司(20%)、印度国有油气公司(20%),预计项目天然气每年产量为100亿立方米,其中30亿立方米供应给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其余天然气最初准备通过管道对日供应,但是由于担心通往日本的海底天然气管道生态问题,日本政府拒绝了这个方案,自己给自己制造了难题。 “萨哈林-2”项目开发商萨哈林能源公司日前也与日本广岛天然气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保障在今后20年内每年向日本出口21万吨液化气,这一合同在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俄气)正式入主项目后仍将有效,日本首相在同俄总理会晤时对此表示满意,称双方在“萨哈林-2”项目问题上找到了互相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不过,俄日能源合作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日本资金和技术能否直接参与“萨哈林-2”项目天然气加工厂的建设现在很难预测,“萨哈林-1”项目天然气很有可能转向对华出口,保障对日石油供应的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管道二期工程建设前景不明。日本政府可能正是因此起草能源保障指南,把俄罗斯列上黑名单,引起了对方的不满。俄方认为,日本政府的文件与欧洲能源宪章类似,重点强调得到俄能源资产的市场行为权利,却拒绝在国际能源价格变动之时承担继续购买的义务,不愿提供任何长期采购担保,这一立场显然是不能接受的。(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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