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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合作将受鼓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01:57 中华工商时报

  中国同太平洋岛国签署经济发展合作行动纲领

  据新华社楠迪(斐济)5日电

  中国同8个太平洋岛国5日在斐济举行的“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上签署了经济发展合作行动纲领。

  本届会议4月5日至6日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库克群岛、斐济群岛共和国、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纽埃、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萨摩亚独立国、汤加王国和瓦努阿图共和国的部长与会,并代表各自政府在“纲领”上签了字。澳大利亚联邦和新西兰也派代表出席了会议。

  各国部长们对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已经开展的经贸合作表示赞赏,并坚信,在各国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发展经贸合作尚有巨大潜力。部长们还注意到,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在经济发展上各具特点,并同意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互尊互信的原则基础上,建立经贸合作伙伴关系。部长们相信,建立“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有利于各国在贸易、投资等经济领域的互利合作。部长们也同意,在“纲领”的指导下,中国与太平洋岛国的经贸合作不应影响区域一体化进程,亦不应妨碍各国履行其在任何国际条约下的义务。

  与会部长们同意,应通过推动中国与太平洋岛国政府高层互访、交流、高官磋商等方式,加强和完善双边磋商,以确定经贸合作的新领域和新途径,探讨并建立多边经贸问题磋商机制。

  关于投资与企业合作问题,与会部长们同意,努力改善各国的投资环境,建立有利于投资促进和保护的法律框架,包括签署和落实投资促进和保护及避免双重征税等双边协议,鼓励和推动企业开展投资合作。部长们还同意,采取共同认可的措施,促进中国与太平洋岛国在包括渔业在内的农业领域的合作。

  这份“纲领”中还包括了推动与会国在旅游、运输、金融、工程与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以及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领域开展合作等问题。

  本次会议决定,论坛部长级会议通常每4年召开一次。“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将在北京举行,主要任务是检查和评估首届部长级会议的成果。

  (朱云龙 高寒青 吴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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