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十几年间,中美双方进行过5次较大规模的知识产权问题谈判,其中几次磋商都濒临谈判破裂、引发贸易战的边缘。今年,美国又公布了“特殊301”报告,中国再度被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这一回,贸易报复战会否硝烟再起?它距离中国还有多远
□ 本报记者 易强
历史往往充满了“巧合”,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亦如是。
自1989年开始,中美双方在1989年、1991年、1994年、1996年、2004年进行过5次较大规模的知识产权问题谈判,其中几次磋商都濒临破裂、引发贸易战的边缘。其中最“悬”的有三次。
1991年4月底,美国对中国发起“特殊301调查”。同年12月3日,美国宣布进行贸易报复。同一天,中国宣布进行反报复。
1994年6月底,美国再度启动“特殊301调查”。同年12月31日,美国宣布进行贸易报复。同一天,中国宣布进行反报复。
1996年4月底,美国又启动“特殊301调查”。半个月后的5月15日,美国宣布进行贸易报复。同一天,中国宣布进行反报复。
这种“巧合”似乎暗示某种规律——只要美国启动“特殊301调查”,中美贸易报复战将不可避免。
于是,该到提问题的时候了。今年4月底,美国重施故技,又挥动起“特殊301”大棒。这一回,贸易报复战会否硝烟再起?它距离中国还有多远?
不过,悲观也是没有必要的。这也是“巧合”的历史的提示。回顾以往三次贸易报复战,虽然每次都动静不小,但最终都是以“大团圆”结局。
第一次报复战之后,中美签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第二次之后,签订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协议》;第三次之后,双方最终也达成有关协议。
那么,这一回又会达成什么协议?
尘封的报复战
1990年,美国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政府各部门开始四处网罗证据,以证实中国在这方面的失败,并试图以此来跟中国讨价还价。
次年4月26日,美国启动“特殊301调查”。他们说,中国对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不够;版权法没有完全制订出来;计算机软件没有按照文学作品来保护。
这项调查持续了半年时间。期间,美中双方曾进行协商,但没有结果。于是,到了12月3日,美国公布15亿美元的报复清单。同日,中国公布12亿美元的反报复清单。
美国之所以开出15亿美元的“报复清单”,是因为它认为自己有15亿美元的损失。因此,美国将从中国进口的15亿美元的商品关税提高100%。
在贸易报复战同时,美中双方的协商也在继续。终于,在1992年1月26日夜,双方达成了协议,并签署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同日,美国终止调查。
之后的两次贸易报复战,大概也是这么一个历程:先是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或“重点国家”名单,然后进行“特殊301调查”,再然后双方谈判,最终达成协议。
不同的只是贸易报复清单和金额。值得注意的是,报复金额在呈上升趋势。1994年是28亿美元,1996年是30亿美元。
再遇“特殊301”
必须说明,著名的“特殊301调查”,并非仅仅针对中国。所谓“301条款”,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中第301条款的简称,其主要含义是保护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利。
根据这项条款,美国可以对它认为是“不公平”的其他国家的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并可与有关国家政府协商,最后由总统决定采取提高关税、限制进口、停止有关协定等报复措施。
1988年,美国国会对301条款作了修改,增加了“超级301条款”和“特殊301条款”,从1989年开始实施。
这两个条款的针对对象不同。前者主要是针对限制美国产品和劳务进入其市场的国家,后者针对那些对知识产权没有提供充分有效保护的国家。
据此,美国贸易代表可自行对上述国家进行认定、调查和采取报复措施。他们将对美国知识产权的威胁,分成“重点国家”、“重点观察国家”、“一般观察国家”等层次。
侵权比较严重的国家,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侵权严重得让美国人忍无可忍的国家,列入“重点国家”名单。
今年4月29日,美国又公布了“特殊301”报告。这一次,中国再度被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但与以往被指责“立法不完善”不同,此次“执法不严”、“工作不透明”成了焦点。
根据美国公布的数据,仅在著作权盗版方面,中国每年就给他们带来约25亿到38亿美元的损失。如果贸易战终将打响的话,这个数据或许会提供一点想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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