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寻经济平衡发展之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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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9:45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FN记者 付勇 1999年9月25日,在华盛顿举行的七国集团(G-7)财长会议宣布成立G-20财长和央行行长论坛,旨在推动在全球经济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国家就关键性的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问题开展非正式对话,进而促进世界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同年12月,G-7财长邀请“世界各区域在经济上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的财长”以及欧盟、IMF和世界银行的代表在柏林举行了首届
G-20成员包括全球主要发达国家、主要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分别是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墨西哥、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南非、韩国、土耳其、英国、美国以及欧盟和布雷顿森林机构。G-20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起初任期两年,从2002年起,改为任期一年。G-20成立以来,加拿大、印度、墨西哥和德国分别担任过主席国。2005年,由中国担任G-20主席国。 G-20是一个旨在促进就国际问题达成一致的协商机制。其使命是促进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国家之间在经济政策问题上进行研究和讨论,就有关国际经济问题达成共识,以此促进世界经济的稳定。 G-20每年举行一次部长级会议,两次副手级会议。迄今为止,G-20已举行过六次部长级会议。 ——1999年12月,德国柏林。会议就全球及区域经济和金融形势、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2000年10月,加拿大蒙特利尔。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如何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如何减轻金融危机的危害(包括汇率制度、外债管理、国际标准的实施以及私营部门参与危机化解和防范)等。 ——2001年11月,加拿大渥太华。会议主要就“9·11”事件对全球经济和金融的影响、G-20在打击恐怖融资活动方面的作用等展开了讨论。 ——2002年11月,印度新德里。会议探讨了防范与应对金融危机、全球化、打击恐怖主义融资以及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等议题。 ——2003年10月,墨西哥莫雷利亚。会议讨论了金融危机防范与应对、发展融资、打击恐怖融资以及全球化与经济发展、金融机构建设等议题。 ——2004年11月,德国柏林。会议讨论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金融部门机构建设、打击滥用国际金融体系、老龄化的挑战与移民、主权债务重组、布雷顿森林机构60年回顾、全球化背景下促进稳定与增长以及区域一体化等议题。 作为2005年G-20主席国,中国将秉承G-20一贯宗旨,继续推动国际社会就重大国际经济问题进行讨论。围绕这一主题,会议将讨论如下问题:一是通过对布雷顿森林机构60年运作的经验与教训进行回顾和总结,探讨如何推进布雷顿森林机构改革。二是探讨如何增加发展援助和创新发展融资机制,来促进世界经济的平衡发展。三是从社会保障、移民、汇款等角度探讨人口老龄化对世界经济和金融的影响。四是就如何更新发展理念进行交流和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