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企业拖欠货款呈上升趋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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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01:00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驻巴黎记者 程莹 据欧盟相关机构对21个成员国的两万家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企业拖欠货款以及因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都呈上升趋势。2004年,企业间货款拖欠率高达59.7%,被调查的企业普遍认为今年的货款拖欠率还要比去年高。
在欧盟区域内,南欧和北欧的企业在拖欠货款问题上的差别较大。南欧的企业通常与客户签定货到后90天付款的合同,而实际付款平均要超出合同付款期限1个月以上。北欧的企业通常与客户签定的付款日期为35天,而实际付款平均只超出合同期限8天左右。 据调查,拖欠货款抬高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也严重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对一家营业额达1亿欧元的企业来说,晚收货款1个月,就会减少收入42万欧元,需要融资近2000万欧元。在这方面,南欧的企业损失最为惨重,如葡萄牙1家同等规模的企业,收到货款要比北欧瑞典的企业晚近两个月,经济损失达74万欧元,而需要融资近3000万欧元。在法国,拖欠货款每造成1%的损失率,就需要提高5%的营业额来弥补。而在西班牙,拖欠货款的损失率一般都在2.4%以上,企业需要增加12%的营业额来弥补损失。 欧盟企业拖欠货款的理由大致相同。首先是别人拖欠自己的货款,所以企业也拖欠别人的货款;其次是企业资金紧张,不能按期支付;第三是银行不给贷款。据调查显示,拖欠货款大都发生在可被替代的供货商身上,而对具有战略性的供货商,企业还是优先支付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