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铁腕遏制矿产资源违法开发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04:59 第一财经日报 | |||||||||
综合新华社报道 国务院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昨天就此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国土资源部已向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迅速行动,遏制破坏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反弹势头。
汪民表示,这次整顿规范的特点是,治乱、治散相结合,治标治本相结合,在治乱治散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努力建立矿产资源开发良性运行机制。 围绕治乱,要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违法行为,全面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开展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专项整治等。 围绕治散,将集中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资源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限期达到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 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坚决刹住一些地方非法设置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理顺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关系,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负责;对所有新建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 据了解,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将持续到2007年底,近期以治乱为主。汪民介绍,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文件,即将出台一系列治本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