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经济特区建设进入实施阶段 名单11月底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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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02:32 每日经济新闻 | |||||||||
俄罗斯政府新闻局17日宣布,俄政府有关部门从即日起开始正式受理各地有关建立经济特区的申请。这标志着酝酿多年的俄经济特区建设进入实施阶段。 免征5年的财产税和土地税 俄联邦经济特区管理署署长日丹诺夫说,俄政府对投资经济特区的本国和国外企业将
俄经济特区分为工业生产型和技术推广型,运作期不超过20年。获得在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经营地位的前提条件是总投资应不少于1000万美元,在特区运作第一年投资不少于100万美元。技术推广型经济特区内的企业则没有这种限制。经济特区内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和财产税方面享受优惠,俄政府对它们将免征5年的财产税和土地税。特区内企业注册手续简化。投资者在与俄有关部门签署投资特区协议后,俄联邦和地方税收法规在协议有效期内将保持连续性,不会随意被更改。 特区名单11月底公布 由俄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两个专门委员会将分别负责审核和筛选有关建设工业生产型和技术推广型经济特区的申请。从17日起的45天内俄各地区可以向联邦政府提交建设经济特区的申请。由于明年俄联邦预算将拨出专项资金支持经济特区建设,因而获得建设经济特区资格的地区名单将在今年11月底之前公布。 据俄联邦经济特区管理署署长日丹诺夫介绍,俄将在2007年末至2008年初建立首批经济特区,数量将不超过10个。 在俄政府宣布正式受理建立经济特区的申请之前,俄各地区已经向联邦政府提交了30个相关申请。其中20个申请涉及建立技术推广型经济特区,10个申请涉及建立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莫斯科州、莫斯科市、圣彼得堡市、新西伯利亚州和托木斯克州在建立技术推广型经济特区方面的竞争力较强。而在建立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方面,远东、西伯利亚和伏尔加河沿岸的一些地区具有竞争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