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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协定税率正式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17: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自2005年7月20日起,中国-东盟降税计划开始实施。据广州海关提供的数据显示,该关区于2005年7月20日至30日间,申报进口且已放行的适用中国—东盟协定税率的商品共计527万美元、征税849万元、享受了310万元的税款优惠。适用中国—东盟协定税率的商品主要是冰乙酸以及鲜水果。

  据分析,其中,鲜水果等商品属于之前对6国已经实施的“早期收获”商品,所以中国
—东盟协定税率的实施对这些商品的纳税并未产生影响;而冰乙酸则属于自7月20日开始适用中国—东盟协定税率(5%)的商品(其最惠国税率为5.5%),中国—东盟协定税率的实施使冰乙酸进口企业率先获益。(植文秀 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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