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会将通过新所得税法 政界人士受贿需交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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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 09:27 新京报 | |||||||||
4月21日下午,韩国会财经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新的《所得税法修改案》,该法案规定,政治界人士和高级公务员受贿被查,不但要接受法律制裁,还要按照受贿额缴纳所得税。 据悉,这一法案是由韩国民主劳动党议员提交的,已获得征税法草案审议专业委员会通过。如果该法案能最终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政界人士和高级公务员收受的贿赂将纳入征税范围。
韩国征税法草案审议专业委员会委员长宋永吉在接受联合通讯社电话采访时说:“即使政治界人士和高级公务员受贿已被刑事处罚,并退回赃款和赃物,大法院也将要求其交税。对一般级别人员受贿尚且征税,对政治界人士和高级公务员却网开一面,这有失公平。”在韩现行的《所得税法》中,政治界人士和高级公务员收受的贿赂不在征税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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