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就上市公司出台严格法规 各公司应对有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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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 13:19 人民网 | |||||||||
人民网2月27日讯 2003年1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曾专门下发规定,要求各上市公司必须加大盈利报告的透明度。这是根据上世纪90年代许多高技术和通讯公司种种故意掩盖亏损真相的做法所提出的应对措施。此后一段时间,人们纷纷推测,部分美国上市公司想方设法在盈利问题上大肆弄虚作假的现象应该已随着互联网泡沫的破裂而烟消云散了。不过,路透社26日宣称,各种迷糊投资人的“高招”从来就没有从纽约证券市场上完全消失。以刚刚过去的一周为例,有些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明显具有转移投资人视线,企图浑水摸鱼的味道。
一些专业从事证券分析的专家表示,美国公司现在仍然非常喜欢和擅长在关键性问题上与投资人“兜圈子”。不过,这种说法遭到了一些当事公司的坚决否认,并公然宣称自己“进了最大努力”来向公众讲明真相,而造成最终结果“与事实有出入”的原因是不同财务制度交替发生的结果。尽管如此,许多公司还能找到隐藏实际情况的方法。有些股票市场研究人员因此悲观地宣称,现在美国大小上市公司报表中“不够诚实”的现象依旧,并没有因有关方面下发“通知”就会发生变化,大家喜欢在盈利问题上“报喜不报忧”,甚至在故意“颠倒黑白”。还好,今天的投资者比以前也精明多了,他们往往要仔细阅读公司报表后才决定自己的购买对象。结果,许多自称获得优良效益的公司在真相大白后往往落个适得其反效果。 本周另外一条有关美国股票市场的新闻应该算是英国、瑞典和德国的部分上市公司纷纷从纽约证券交易所撤走的现象了。据悉,多数离开美国的都是欧洲国家的生化公司。有关人士估计,一家英国生物技术制品公司如果及时从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离开,从现在到2006年中期就能节约将近70万美元的开支,此后的一年里也可最少降低40万美元的成本。目前,申请离开美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前提是当地股东数量少于300人,未来这个数字可能要提高到1000人,以便让那些不想继续在美国赔钱的外国公司早点离开。据悉,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美国会为防止再度发生类似安龙公司那样的财务报告丑闻,新出台了严格的证券交易法规,并将从今年中期开始执行,并给众多外国公司带来高额的内部控制和审计成本支出。 2001年11月,安龙公司财务丑闻曝光,6个月后,世界通讯再度爆发丑闻,由此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造成了这一期间美国有338家上市公司(约占美国上市公司总数的1/3),申请破产保护。2002年7月30日,美国紧急出台了《萨班尼斯-奥克斯莱法案》,又成立了一个新的监管机构来监管会计职业界和公司董事会,明确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这个法案的颁布弥补了美国上述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并成为自1930年以来美国证券立法中最具影响的法案,它规定了对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的资历要求、加强内部控制的措施、提高财务报告透明度的要求和对公司经理的不正当行为实施刑事处罚;它要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充分发挥自己内部审计职能。 当年,许多欧洲生化制品企业在中间人的游说后认为,自己通过在美国上市能取得更好经济效益,结果却未能如愿。现在随着欧洲生化制品市场逐步成熟,许多收益不一定需要远涉重洋到美国去才能获得,众多企业因此萌生去意。尽管如此,来自世界其他地区,特别所谓“新兴市场国家”的大小公司依然非常希望能在纽约上市交易,因为这样能让他们的企业制度显得“更透明也更有信誉”。美国有关方面认为:从长远角度看,一旦发生公司丑闻,投资者的损失将远远超过公司目前付出的成本,因而《萨班尼斯-奥克斯莱法案》带给美国上市公司的利益远大于现在公司所消耗的时间和金钱。大多数美国国内上市公司在2004年11月15日前必须符合该法案第404章要求,而留给外国公司的最后期限是今年7月15日。(高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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