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黄恒 发自曼谷
泰国政府明年将实施一项旨在刺激消费和房地产交易的减税计划,一方面大幅提高个人所得税最低缴纳标准,另一方面在一定条件下免除房地产交易税,并延长房地产业目前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措施的时效。
根据计划,从明年开始,泰国个人所得税最低缴纳标准由目前的年收入5万铢(合1190美元)提高到8万铢(合1904美元),即单身月收入在14167铢(合337美元)以下、夫妇月收入在16667铢(合396美元)以下者都将免缴个人所得税。年收入8万铢以上者,按照原先的标准,征收税率不等的个人所得税,最低标准为5%,最高标准为37%。
在房地产交易方面,业主如果在出售自己居住1年以上的房地产后1年内购买新的房地产,且新购房地产价值超过出售旧房产所得的,将免缴出售房地产的交易税。
据泰国税务部门估计,上述两项减税措施,将分别使泰国国家税收每年减少40亿铢(合9520万美元)和117亿铢(合2.8亿美元)。但泰国政府决策部门认为,这些措施可以刺激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复苏,并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消费能力,特别是对房地产的消费。
泰国的一些经济学家对此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虽然这次的减税计划只会带来157亿铢(合3.7亿美元)的税收损失,规模不大,可以看作是刺激经济的一种措施,但是由于泰国公共债务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已经高达55%,仅仅依靠赤字性消费政策来刺激经济复苏是不够的。
《国际金融报》(2002年12月06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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