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民:包容互联网金融发展 但应严管P2P平台

2014年01月16日 16:10  新浪财经 微博
“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高层论坛暨第七届中国电子金融年会”于2014年1月16日在北京举办。上图为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刘向民。(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梁斌 摄)   “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高层论坛暨第七届中国电子金融年会”于2014年1月16日在北京举办。上图为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刘向民。(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梁斌 摄)

  新浪财经讯 “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高层论坛暨第七届中国电子金融年会”于2014年1月16日在北京举办。中国人民银行[微博]条法司副司长刘向民表示互联网金融蕴藏三个方面的风险,即,一是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可能是越界、触碰法律的底线。第二个比较突出的风险就是一部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资金的第三方存款制度的缺失,存在资金安全的隐患。第三大块的风险比较突出,就是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会引发经营风险。他还点名“P2P平台”,需要注重防范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不能搞资金池,不能够集担保、借贷于一体,更不能碰非法金融存款和非法集资两条底线。

  以下为演讲实录:

  刘向民:感谢陈司长热情的介绍,刚才您也介绍了,我们确实有这么一个国务院确定的重大课题,就是作为作为专题研究,就是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发展问题。但是我今天只发表个人观点,借这个机会跟大家汇报一下我这半年多来研究互联网金融的一个课题的一些体会和思考。具体的观点是对是错,大家都可以再商榷,具体是以将来我们国家出台的具体政策为准,以我们领导的最后的决策为准。

  首先,我想借这个机会感谢互联网协会的邀请,祝贺互联网协会金融工作委员会的成立。刚才诸位领导和专家也都谈到了,我也非常同意,就是互联网正在深刻的改变人类经济活动、生活、社会、社交的方方面面。那么,同时更在深刻的改变人类的思维。那么,在金融领域,互联网也开始深刻的改变我们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以及人们获取金融服务的方式。刚才都提到的包括互联网支付,P2P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融资,以这些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应该说互联网金融为传统金融带来了新的理念,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确实创造了新的竞争压力,但是同时又催生了新的合作。从长远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设,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包容性都有重要的意义。刚才诸位领导发言当中也都非常积极的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在这些方面的作用,包括普惠金融,促进金融包容方面的作用。但是,我们要看到,作为一种新型的业态,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给金融监管带来了一些挑战。

  我借这个机会汇报我对三个问题的想法。第一、互联网金融是什么?刚才说的内涵和外延,怎么界定?第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我们主要的风险在哪些方面?任何新事物都会有一些风险。第三、可能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就是我们应该以一个什么样的理念去监管互联网金融。之前也准备了比较多的一个讲话稿,本来不想全面的讲,但是现在一看,这个时间其实是超前的,我可以一直讲到15:10。

  首先,这个界定,这个定义,像刚才大家都提到了,顾名思义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和金融的融合。但是,这个还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核心还是借助于互联网的技术和移动通信的技术来实现资金的融通、支付还有信息中介功能的这么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比较典型的业态就是刚才提到的几类,互联网支付,P2P的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现在也出现了一些金融机构创新型的互联网的平台。当然,我们说广义的互联网金融还包括所谓金融的互联网化,传统的金融机构,把他们的各项业务搬到互联网上去实现。刚才三会的领导多多少少谈到了这方面的一些发展。

  那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从历程上来看,这几项核心技术可能是关键。就是所谓的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社交网络这些的普及。那么,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我把它分为大概可以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2005年之前,这个阶段主要是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就是包括网络银行,就是网银,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主要体现在互联网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的支持,还没有出现我们现在谈论的这个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的业态。第二个阶段就是05年以后一直到差不多2012年,2011年的样子,这个阶段就是网络借贷开始在我国萌芽了,像宜信、人人贷可能都是这个阶段开始出现的这种P2P的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开始蓬勃的发展。所以,互联网跟金融的结合就开始从纯技术领域渗透到传统的金融业务领域。这一阶段有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就是2011年开始,人民银行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的牌照,网络支付业务在我们国家得到了非常大的一个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也进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第三个阶段的起点,我个人认为是从2012年开始,特别是去年这一年,去年这一年,被大家普遍的称之为互联网的金融的元年,是互联网金融得到最迅猛发展的一年,这一年P2P的借贷平台持续得到了发展,甚至很多人认为是野蛮生长的这么一个状态。以天使会为代表的众筹融资平台也开始起步,就是网络的股权融资平台,还有一些银行券商以互联网为依托,加快建设创新性的网上的平台。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引起了政府部门,包括我们的高层的关注,国务院也将这个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确定为重大课题。

  总体上刚才我看从大家的发言来看,对互联网金融的积极意义都是充分肯定的。我个人也认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正在贡献越来越多的正能量,社会各界对互联网金融态度也都是比较积极。它的发展给传统金融应该说提出了挑战,同时也引发了大家对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这个关系的思考,有一些观点是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颠覆性的,革命性的,必将取代传统的金融机构,我看有很多人都持这个观点。

  在我看来,互联网金融具有小额、便捷的特征,在小微金融领域具有突出的优势,从传统来比,跟互联网金融主要的特殊点就是小微,所以这个实际上跟传统金融相比更多是一种互补的关系,它在相当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体系覆盖面的一个空白。所以,互联网金融业态和传统金融,我个人认为也不是必然的相互排斥,非此即彼,而应该是一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互相补充,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两者应该都是我们国家多层次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想跟大家汇报一下互联网金融主要存在哪些风险。市场经济当中风险是无处不在的,任何的创新也是必然会带有风险的。所以,我们在积极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我想也要清醒的认识到互联网金融还是蕴藏一些风险,同时要主动的研究采取必要的措施,将这个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不要失控,以防止这个风险的过度累积,对我们这个创新各新型的金融业态的一种阻碍甚至是颠覆,促进创新在可持续的轨道上健康发展。所以咱们还是要清醒的认识到互联网金融可能蕴藏的这几个风险,主要谈三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可能是越界、触碰法律的底线。我们说互联网金融有两个法律上的底线,一个是非法金融存款,一个是非法集资。现在的法律规则并没有专门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作出法律上的界定,互联网机构,或者金融机构,特别是P2P的网络借贷平台,可能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会跃进,进入到法律上一些灰色的地带,甚至会触碰到一些底线,刚才说的两底线。我们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总体是积极支持,鼓励创新,但是也绝不允许触碰这两个底线。

  第二个比较突出的风险就是一部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资金的第三方存款制度的缺失,存在资金安全的隐患。比如一些P2P平台还没有建立资金的第三方托管机制,会有相当额度的投资者的资金沉淀在平台的帐户里,如果没有外部监管,存在着资金被挪用,甚至是携款跑路这样的一些风险。近一两年先后发生了一些恶性的事件,淘金贷等给行业的整体形象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第三大块的风险比较突出,就是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会引发经营风险。实践中我们注意到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片面的追求业务的快速的成长,片面的追求盈利,采用了一些有交易,高风险的交易模式,也没有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的机制,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平台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还有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信息安全的保护水平比较低,客户的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

  第三部分跟大家报告一下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的理念。互联网金融是创新的产物,既然是创新,刚才说了肯定会有失误,会有风险。那么,对这个新型的事物我们既要包容失误,但同时也要防范风险,处理好创新发展和风险之间的关系。因此,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恰当的监管。但是,当前我们对国际经验也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我们发现其实在世界范围内也还没有出现一个成熟的对互联网金融的一个监管模式。那么,如何对这个互联网金融进行恰当的监管呢?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新的课题。从监管部门和金融主管部门的角度看,现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评价的,目前还缺乏足够的时间序列和数据的支持,所以对它进行总体评价,可能为时尚早。要留出一定的观察期,但是在诚实守信的前提下,一切有利于金融的服务都应该受到尊重。要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包容失误,为行业发展要预留一定的空间。

  具体来说,从监管思路上,我认为对那些市场规模相对比较大,主要的风险基本暴露的业态监管需要进行介入,进行规范和引导。这里的一个例子可能就是P2P平台,比如需要注重防范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不能搞资金池,不能够集担保、借贷于一体,更不能碰那两条底线。众筹融资应该是属于网络股权融资平台还处于起步阶段这样一种业态,对于处在起步阶段的业态,可以在坚持底线思维的基础上鼓励其对业务模式继续开展探索。对传统的金融业务,从线下搬到线上的应该要求它严格遵守线上业务的监管规定,统一线上线下的监管标准。此外,还要分离梳理各相关金融业态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增强监管政策和措施的针对性。最后,还要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的进行政策的评价、评估和调整,政策不是一出台就不了,要适时的平度和调整。还有积极的行业自律是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保证,今天特别看到互联网协会成立这么一个互联网金融规律委员会,推动行业的自律。尽管部门也要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自身规律,尊重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的开拓创新精神,让市场充分的发挥配置金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支持互联网金融的从业机构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来完善管理,守法经营,贡献正能量。

  在引导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我们还要严守底线思维,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我们绝不姑息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的诈骗等活动,绝不触碰两条底线,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金融业务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的活动,保证互联网金融健康、规范的发展。最后也祝愿我们本次论坛和年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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