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第十八届(2014年度)中国资本市场论坛暨CCTV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基地挂牌仪式”于1月11日在北京举行。主题为互联网与金融变革。中国人民银行[微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发表了圆桌演讲。
以下为焦瑾璞发言实录:
焦瑾璞: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老师,老师同学,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给大家汇报一下我最近的一些思考和研究。我今天选择的题目是“国际金融监管趋势与产品干预原则”,好像跟这个题目不搭界,实际上有关系。因为现在新的金融产品的创新已经突破我们原来的监管科学,也就是用原来的审慎监管和机构监管已经涵盖不了这些产品的蔓延性,比如互联网产品很广,它是实质性产品、金融产品和衍生产品。传统的监管是涵盖不了的。我的演讲时间有10分钟:2分钟感谢和感慨,3分钟谈监管,3分钟谈产品,还有2分钟谈谈我自己的工作——金融消费产业保护,比如余额宝。
第一,特别感谢吴老师,吴老师是我的导师,我也是跟着这个会议成长起来,从1997年在原先的留学生教室开始写,十八年的发展非常不容易。今天见到吴老师头发都白了,当然我的头发比他还白。还有一个感慨,我们这次从资本市场谈了互联网金融,但是我们要记住一条,所有的衍生产品和金融产品都要立足于实体经济和实物。我有一个同时比较懒,买矿泉水都在淘宝网[微博]上买。我说为什么要买呢?他说下去买矿泉水还要走一趟,在淘宝上买它给你送到家。但是,背后是什么呢?我们想生产水的企业如果没水送不了,而且还有快递行业。我想我们在呼吁互联网和感慨互联网金融的同时,不要忘记传统给我们搭起来的很好的框架。刚才高总也讲了,如果背后没有庞大的银行的支付体系,没有庞大的银行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庞大的我们改革开放30年积累的物质产品,想象一下能不能发展?这是我的感慨。
第二,谈监管。2008年进入全球金融危机,大家在反思为什么会发生金融危机,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一个最高的组织叫G20。 20国集团原先就叫做20国集团金融高层峰会。我前几年在学校教书没参加,去年是在俄罗斯举办的,今年是澳大利亚举办,过几年可能又轮到中国了。大家都在探讨监管,现在大家对监管的认识基本上达成一致。前两年是说应该是双峰监管,如果是监管者按照传统的银行监管审慎监管,那么它的目标和消费者权益的目标是冲突的,因为传统的监管,只要资本充足、经营合规就可以了。银行是大金融,银行不倒我就万事大吉。但是,2008年出现金融危机,其中缺失的就是产品的监管。最近美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罚摩根大通230亿。校友贲圣林表示感觉民不聊生,现在复印纸在用两面,如果复印的白的比较多,把黑的撕掉,白的继续用。所以,现在逐渐在国际上形成一种新的监管格局,就是三支路理论。一个是中央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监管,监管机构负责微观审慎监管。另外成立新的部门,或者在原有部门划出职责,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那么,从政策角度有中央银行,从微观监管方面,就是对商业银行的监管,那么用审慎监管,就是对一些金融行为和产品的监管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现在全球大约87个国家都采用了这样的体制,比较明显的就是美国单独成立了机构,英国把原来的FSA金融服务监管局改为审慎监管局,澳大利亚、加拿大是最早在2000年的时候就成立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署。咱们国家也在往这方面靠拢,但是咱们国家是在一行三会里面分别成立职能部门。
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研究这种监管的趋势。我去年出了三趟国,去了几个国家考察这样的事情,参加一些国际会议。我感觉到我们现在的监管理念确实比较落后。我还有一个感慨,特别是在金融方面,我感觉发达国家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希望大家先学习,再结合中国的国情加以研究。
第三,谈产品。如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慢慢侧重产品监管。产品监管有一个产品的适当干预原则,比如现在那么多的互联网产品、金融产品,我们能不能允许它们的存在?我和银监会的同事在讨论理财产品,现在理财产品到底多少种谁也说不清楚,有的说1.3万种,有的说3.3万种。按照规定,银行的理财产品都是到银监会备案的,银监会一个处管备案,我去它那个处看从上到下都是资料。我说你们看了吗?不知道,谁能看得完。现在理财产品一出问题,银行说都是在银监会备过案的,把问题推向了银监会,实际上都是银行自己干的坏事,非要说是它爹让他干的。关于余额宝,当时我说余额宝风险管理体制不足。可是第二天网络上说余额宝没风险。货币基金根本不可能没风险,我提了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货币基金一塌糊涂。之所以我们货币基金收益比较高,是因为利率往上走。如果利率一往下走,货币基金就不可能有这么高的收益了。另外,百度[微博]的理财产品宣称年收益率百分之七点多,可能吗?我感觉不行。举一个极端的例子,1.7亿人同时在线取款能不能完成?另外正下单的时候断电了怎么办?所以,这都是属于新的监管形式。我正在研究具体的做法。
但是,我想下一步要采取一种新的产品干预原则,干预原则是什么呢?一家企业开发一类新的产品,一定要加强消费者保护。监管当局对其透明度、风险启示给予适当的干预,因为有些产品是不能发行的。我对这一块感觉到很迷茫,但是这一块早晚要监管。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互联网金融,目前成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涵盖三会的一个小组来研究这个事情,正在准备出台一些方案。总的策略是鼓励,但是鼓励的前提是防范风险。
最后,谈一下我所在的单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其主要职责一个是发挥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域的法规,第二个就是对产品的监管。对产品的监管和三会的保护局怎么划分呢?如果这种金融产品的主体在银行的归银监会,在保险的归保监会,在证券的归证监会,而跨市场、跨行业的交叉性的产品由人民银行监管。第三个就是人民银行本身的一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是2012年12月26号成立的,截止到今天已经成立了一年零14天。我们所做的工作包括几个方面;一个是我们建立了全国性的投诉电话12363。这项工作是一个系统,我们现在只开通了五个省,今年争取全国开通一半。用三年的时间完善投诉处理系统,与投诉处理系统相适应的是12363.org,对投诉者在网上的投诉和处理有一个飞速调节机制。二是关于监督检查。我们去年进行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今年我们要做银行卡和理财产品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而且已经在广东进行了海燕行动。我的目标是,争取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建设成中国特色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使大家在进行金融消费的时候确实有法可依,有冤可伸,有仇可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