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凯生:互联网金融需要健康发展

2014年01月11日 10:37  新浪财经 微博
上图为中国工商银行前行长杨凯生。(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摄影:韩锦星) 上图为中国工商银行前行长杨凯生。(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摄影:韩锦星)

  新浪财经讯 “第十八届(2014年度)中国资本市场论坛暨CCTV中国人民大学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基地挂牌仪式”于1月11日在北京举行。主题为互联网与金融变革。中国工商银行前行长杨凯生发表了主题演讲,他表示互联网金融如果能够健康发展,相信他是可以带给客户更加丰富的产品和更加好的客户体验,这一点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以下为杨凯生发言实录:

  杨凯生: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朋友,很高兴今天有机会来参加这个论坛。这两年来,尤其是去年,一场互联网金融的热潮席卷了中国,以至于著名的中国人民大学的资本论坛今年也决定把这个作为一个主题。从去年以来,大家可以看到各种媒体上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各种信息不断的涌现在我们的面前。比如说余额宝吸纳的资金已经超过1850亿了;微信与财富通已经打通了,推出了基于移动支付的微信支付;还有一些电子商务的供应链金融和P2P以及物流体系的框架都出现了新的模式。还有去年很重要的信息就是互联网的保险公司也正式拿到牌照了,还有不少的基金公司的淘宝的直营店也已经陆续开业了。一些商业银行,或者大家经常说的传统的金融机构都纷纷表示要加快自身的业务转型,加快自己业务运营模式的改变,不少银行甚至已经直接的开始搭建自己的电商平台等等。

  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说不少网络公司在销售基金产品的时候往往都承诺高的出奇的回报率,但是却并不揭示其中的风险。再比如出现一些P2P公司相继垮台、跑路;有的网上第三方支付也引发了纠纷。凡此种种,各种现象引起了人们对互联网金融很多的思考和讨论。面对这些场景,也有人说,2013年确实堪称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元年,我想我们现在到不必过早的讨论这种说法是不是准确,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目前互联网金融确实成了中国一个很热门的话题。不少互联网公司,或者是互联网企业的投资人都想通过涉足网络金融获得更大的成功。社会公众也都希望通过互联网获取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和更高额的资金回报。一些银行和金融机构也很怕抓不住新的合作伙伴,失去市场份额。他们除了在加快自身的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建设之外,对一些互联网公司的一些不尽合理的业务要求也都采取了比较迁就忍让的态度。有关部门考虑到要支持金融创新,也对互联网金融的各种问题采取了比较宽容的观望态度。

  我们如果冷静的看一看可以发现,与世界各国相比,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确实出现了特有的一种火爆的现象。我想首先应该肯定,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搜索引擎、定位功能等等科技手段的不断进步,凭借着社交网络、电商平台等积累起来的用户基础,及其交易数据,互联网企业可以比较高效的了解用户在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和偏好,从而有可能去满足消费者和客户获得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需求。因此,互联网金融如果能够健康发展,相信他是可以带给客户更加丰富的产品和更加好的客户体验。

  但是,这是不是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真的就是要彻底的颠覆现有的金融体系呢?借鉴当今世界上金融业最强大、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最发达的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也许有助于我们的分析。全球第一家纯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 (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曾创造过没有实体网点、无柜台、全天候交易的历史。但它早在这一轮金融危机之前,就因巨额亏损被加拿大皇家银行金融集团收购;美国以网络经营为主的券商E-trade,业务规模最近几年一直在收缩,虽然已经经营20多年,但市场份额始终难以与老牌券商匹敌;美国颇有影响力的第三方支付先行者Paypal,早在1999年就已通过网络平台销售货币基金。它的业务模式与我国现在的许多“宝”十分类似。在经营12年后,Paypal最终决定将基金清盘,大量类似的货币基金也逐渐在美国市场上消失;美国有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叫INSWEB,成立初期曾取得过较快发展,但也一直形不成规模优势,两年多前也被收购。 

  我觉得当然不能通过这些例子来说明美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全部状况,但是我觉得是不是通过这些例子我们需要认真的研究一下,为什么在美国这个市场上,互联网金融至今并没有真正成为美国金融市场上金融交易的主要渠道?为什么目前仍然还存在的一些美国互联网企业还是涉足金融业的,他们在做什么?我想这些是需要我们思考的。美国现在还有一些涉足金融业的互联网企业,它们既没有消失,也没有“野蛮生长”。美国一些互联网企业通过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帮助、润滑金融机构为消费者更好地提供服务。例如一些互联网企业通过与银行、保险、信用卡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他们和掌握各类金融产品的信息。同时,他们利用自身互联网渠道和自动化的数据分析能力的优势,当客户在有关网站可以导入自己的银行帐户和信用卡等信息之后,互联网企业就会根据客户的综合信息向他们提供适合的金融产品。他们也可以从金融机构获得提成,或者通过交叉销售中获得收入。

  在美国之所以出现这种格局,大概是因为在美国金融竞争已经比较充分,金融已经比较成熟的渗透到了各个细分的市场领域,并没有留出太多的机会,留出太多的新的金融产品的研发机会给新的非金融机构。互联网固然有很多优势,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弱点是在提供高附加值和大金额金融服务方面实践性较差。此外,成熟的市场、充分的竞争、清晰的规则,在发育比较充分的金融市场上要想顷刻间实现暴富获取暴利已经十分困难,在没有探索到好的盈利模式前提下,非金融机构一般并不会贸然从事。比如,去年7月份刚刚设立的一家比特币的平台公司,到目前据说已经号称是世界上最大的。在中国,在我们国家半年就可以办一家世界上最大的公司,这确实我觉得和一个市场的发育程度可能有很大的关系。在成熟的市场里,没有真正掌握一个很好的盈利模式的情况下,许多投资者一般不会简单的冒然重试。

  说了美国的情况,看看我们国家的情况。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不仅势头火爆,而且不少人似乎更愿意把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对立起来,以为现有的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就是落后保守的代表,而互联网企业则是“金融创新”的代表,有人甚至相信或者希望它能颠覆现有的金融体系。我比较赞成杨元庆的说法,杨元庆的说法是在现在这个时代没有互联网思维肯定是不行的。但是,认为互联网可以取代一切的思维也肯定是不对的,这是联想杨元庆最近的一个说法,我觉得我还是比较赞成他的这个说法。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还需要解决不少问题。去年10月份,有些观点涵盖在前不久我曾经发过一篇文章里,所以今天我就不重复了。我只想谈其中的一个问题,就是互联网金融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很重要的是需要一种良好的文化支撑。勇于创新、支持创新、鼓励创新,实际上也是一种文化精神。它与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必须讲规则,必须遵守契约,我想不应该有矛盾。我们认为通过互联网处理金融业务确实是一种创新,因为它反映了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比如现在的互联网已经不再是若干年前所谓的固定互联网了,用户已经不必一定坐在电脑前才可以上网,移动互联网发展迅速,现在人们通过手机可以上网了,通过其他的穿戴式的终端也可以传输数据了。与此同时,与以前的网络主要只能提供单一的网页相比,如今的互联网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实际上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社交平台。各类用户每天在网络上浏览的时间普遍比过去长很多,这不仅是客户的黏性更高,客户的基础稳固,更重要的是我们都可以从中积累更多的客户信息,从而使我们对社会公众的服务更加个性化,更加差异化,更有针对性,更有安全性。

  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互联网的平台优势确实是十分巨大的,这些都是我们金融机构需要认真的研究的。如果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必然会落伍,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然是金融,而金融业的核心则是风险管理。有效的监管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我想应该承认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前一段的飞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得益于在监管方面享有了一定的法外职权。这也许是效率的一种体现,但我认为更是一种风险的隐患。创新不意味着可以不守法规和契约,支持创新不等于可以放任违规的行为。我认为互联网金融如果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一种良好的监管文化和创新文化,形成一个真正的恪守“法规至上”原则的市场环境。我想在这方面也应该引入负面清单的原则,将不能从事的活动明确列出来,有了负面清单,既有利于形成“法无禁止便可行”创新的环境,同时也能够明确哪些确实是“禁区”。一旦有了法规,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必须严格执行。如果法规不合理,就应该通过法定的程序和规则来进行修改或者宣布废止。但是,对于任何有效的法规,任何人都不应该违反,搞金融必须讲这样一种文化。

  目前的改革与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改革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之处。与那时候相比,我们的各项法规,尤其是金融领域的法规已经相对比较完全了。因此,在推进改革,发展创新的过程中都必须考虑我们现在的做法与既有法规的关系,应该严格的遵循既有的法律法规。无论是监管还是创新,都应该依法进行。对一些准备推行,或者允许试行,但是又与现行的法规有一定冲突的就应该经过法规制定部门宣布废止,或是宣布允许某一领域,甚至特别的可以允许某一个企业暂停这项有关规定,但是不能够允许各行其是。例如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全国人大就是履行了相关程序,目前的问题是我认为有的互联网金融的做法,以及明明不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了,但是却得不到制止,更没有受到惩罚。长期以往,我觉得会助长一种风气,就是老实本分的寸步难行,不守规矩的可以大行其道,难免会产生“破窗效应”,破坏整个的法制环境,最后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

  例如融资类的业务方面,我们究竟能不能允许互联网企业承担信用风险?如果允许,应不应该有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和提取不备的规定。又比如在投资理财的业务当中,对有关产品变相吸收存款的做法究竟能不能够允许呢?对它的资金来源和应用应不应该提出要求?要不要对相关的资金实行严格的托管呢?对他们在产品宣传中是不是应该强制它必须充分的揭示理财产品的风险呢,对他们的流动性风险要不要设立一些监管指标呢等等。

  总之,我想互联网金融领域它也有底线,好在很高兴的是最近看到,有些监管部门已经在陆陆续续的出台一些规定,一些法规,都已经涉及到有关问题了。特别是最近发生了一件很令人震惊的事情,就是去年12月初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的表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一种法定货币,它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随后人民银行还约谈了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要求他们不得给比特币的交易网站提供交易、清算的服务。随之比特币的价格大幅的下跌,但是就在约谈的第二天,我们看到中国人民银行[微博]的网站和一些著名网站的微博同时被黑了,有的微博当中还涌入了大量的比特币的所谓的“水军”。当然,我相信这一定是少数人,甚至是个别人所为。但是,我觉得这种确确实实藐视监管,漠视法规的做法已经触犯了底线,这肯定是个别的事件,但是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互联网金融建设健康文化的必要性。

  看来互联网金融为了迎接自身今后更快的发展,为了迎接今后监管的加强,不仅要做好技术上的准备,而且也要做好文化准备。有人经常说,新的事物就是要野蛮生长,这是一个规律。我想如果秉持这种认识,去吸纳和使用存款人的资金恐怕是危险的。有人说要颠覆现有的银行格局,终结现有的金融体系,我想这种简单的想法恐怕也不能取代关于加快金融改革的理性思考。还有人很有气魄的说,为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跑马圈地,我们就是准备在这个上面砸多少钱。我想一味的,简单的靠低价,靠高回报,靠所谓包赔损失吸引客户,恐怕已经与金融业必须注重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相去甚远了。

  我想需要注意的是什么呢?我觉得这些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语言文字表述是不是准确的问题,好像似乎已经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现在比较突出的一种文化现象。我觉得这一点更应该引起我们大家的重视。作为这一代,或者说第一代的已经具有相当话语权和影响力的互联网人,要为下一代互联网人的健康成长负责,不能让这些东西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基因。业态常青了,文化必须为先,为了发展更为健康、更可持续的中国互联网金融,我们应该一起努力创建一种既讲快速发展,也讲可持续经营;既讲创新,也讲规则的健康的文化环境。我们当然也要注重营销宣传,但是也不要形成一种忽悠的环境。我们当然要勇于开拓和竞争,但是也不要做任何以邻为壑的事情,我们当然要争当时代的弄潮儿,但也不要搞历史传承的虚无主义。只有这样,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才能够焕发出自己的生机和活力。谢谢大家!

 

分享到: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揭秘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家世
  • 体育NBA-杨29分湖人连胜 英超切尔西3-1曼联
  • 娱乐媒体曝春晚联排节目单 董卿玩法式深吻
  • 财经2013年GDP超56.9万亿元增速为7.7%
  • 科技传运营商杀入基金电商推类余额宝产品
  • 博客谁在妖魔化当代日本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中国大妈海外寻子:妈不逼你结婚(图)
  • 郑风田:1号文件端牢中国人的饭碗
  • 刘石:制度效率才是第一生产力
  • 易宪容:中国股市乱象的根源在哪
  • 姚树洁:新年中央一号文件三大要点
  • 海啸希望:中国究竟是钱荒还是钱多
  • 叶檀:中国持有大量美债没啥可指责的
  • 雷思海:中国增持美债的战略账
  • 姚树洁:萨科齐50步笑奥兰德100步
  • 陶冬:股票初现分歧 澳元再积疲弱
  • 杨再平:2013年中国银行业十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