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7月3日,国家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巡视员温再兴做客新浪详细讲解了“药品流通行业发展”问题,并且回答了新浪网友的提问。温再兴表示,商务部着力推动药品流通行业改革与发展,搭建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台,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以下为答问实录:
问:商务部是在2009年医改过程中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责的,这几年,商务部主要开展了些什么工作来履行这项责任?
答:2009年8月,国务院决定由商务部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责。2010年6月,中编办发文明确:“商务部是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商务部对此高度重视,明确市场秩序司牵头履行相关职能,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地方明确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能,建立完善行业管理工作体系,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有31个省市已明确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二是与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确保行业在医改中的稳定。三是制定出台《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明确行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四是着力推动行业改革与发展,搭建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台,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实施“医药物流服务延伸示范工程”,提高药品流通效率。五是加强行业基础建设,建立统计制度,发布年度药品流通行业运行分析报告和中药材重点品种流通分析报告;制定《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等5项行业标准;开展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执业药师和重点岗位人员的5年培训计划等。六是积极参与医改政策协调,推动改善药品流通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