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500强排序工作始自上世纪九十年代,由当时国务院有关十一部委联合进行评价,范围是“中国五百家最大服务企业”。后原外经贸部每年根据海关通关统计数据,排序中国企业进出口额前500家、出口额前200家,以及中国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前100家和出口额前100家。自2008年开始,商务部办公厅将此项工作交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承担,商务部综合司作为数据分析提供单位。
为适应中国外贸形势的发展,2010年经商务部批准,排序工作进行了调整,保留了中国企业进出口额前500家排序,新增了中国民营进出口500强企业。此项工作展示了中国历年来进出口实力最强的企业群体及其经营业绩,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宣传中国进出口企业并支持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
排序统计工作结束后,商务部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结果。中国对外贸易500强企业统计排序仅是业进出口规模的客观反映,不含任何评比因素。排序统计工作不与政策挂钩,也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以充分体现客观、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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