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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的战略投资人应由国有资本担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30日 13:40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9月29日消息,在今日举办的“国企战略转型与未来企业之路高峰论坛”上,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小龙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投资人应该首先由国有资本担当,而民营资本既可以担当战略投资人也可以担当财务投资人。

  刘小龙认为政府应该实行自上而下的体制改革,特别是要突破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各类制度性约束,包括准入问题,税制问题。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投资人应该首先由国有资本担当,而民营资本既可以担当战略投资人也可以担当财务投资人。

  他认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国有资本和风险资本最大的差异在于其可以长期持有,而此时往往是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黄金阶段。”

  刘小龙同时建议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过程中,要倒逼国有资本作出重要改变。第一要改变投资理念,改变国有资本不可以参与风险投资的旧理念。第二改变评价方法,采用国际通行的棘轮原则替代传统的评估三原则。第三改变决策模式,通过专业的市场化管理团队组成的决策委员会,在科学的尽职调查后进行决策,改变过去投资决策依赖国资委或政府派驻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四改变动力机制,管理团队实施市场化配比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获。(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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