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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凤梧:规范推进信用管理师试验性培训鉴定(6)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 10:45  新浪财经

  ⑶培训内容:信用管理师职业试验性培训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的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认证。

  ⑷培训证书:经培训及考试合格者颁发指导中心的《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获得参加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由信工委纳入“中国信用管理师专业人才库”,面向社会进行人才推荐。

  ⑸授课师资:指导中心和信工委举办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师资培训,合格者由指导中心颁发《信用管理师CETTIC职业师资合格证书》,获取师资合格证书人员进入信工委建立的师资资源库,职业资格培训由师资资源库的教师担任授课,以确保信用管理师培训工作高质量、有序、规范的进行。

  2007年10月23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召开会议,对前期信用管理师试验性培训、鉴定进行评估,并对进一步搞好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做了研究。会议充分肯定了信工委在信用管理师职业设立和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所做的工作,指出“为期一年的试验性培训与鉴定基本完成预期工作任务。试验性培训方面,开发的教学资源内容基本符合国家职业标准,部分级别培训教程已出版。教学管理基本符合要求,试验性培训起到建设和检验培训资源的作用。组建了师资和专家队伍为试验性培训和鉴定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同时,为搞好今后的工作,会议提出“希望信工委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规范运作,做好资源开发,积极推动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加强自身团队建设,组织做好该职业培训鉴定基础工作,如教程编写及培训教学资源开发,命题及题库开发等工作。另一方面发挥社团优势,联合相关部门,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在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通过与信工委合作,信用管理师试验性培训正逐步展开,继续搞好信用管理师试验性培训,一定要进一步强化这一合作机制,坚持以上行之有效的基本做法。

  2.信用管理师试验性鉴定。自2006年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信用管理师为试验性鉴定项目以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分别于2006年、2007年、2008年就信用管理师职业试验性鉴定工作多次发出通知。通知及相关文件就相关事项做了明确规定:

  ⑴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试验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工作方式组织;具备开展信用管理师试验性鉴定条件的地区,由当地省级劳动保障厅局鉴定中心向部鉴定中心提出申请,经部鉴定中心同意负责当地试验性鉴定的具体实施和考务管理;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试点范围建议,并负责试验性鉴定命题、阅卷评分等技术支持工作。

  ⑵鉴定方式:信用管理师试验性鉴定采用智能化考试方式,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确定提供智能考试的网络、软件系统,组织阅卷评分,及考生成绩的审核汇总。

  ⑶鉴定时间:信用管理师试验性鉴定试行统一鉴定日,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确定试验性鉴定日期。开展试验性鉴定的地区,由当地省级劳动保障厅局按统一部署,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鉴定考试。

  ⑷考务管理:开展信用管理师试验性鉴定的地区,由当地省级劳动保障厅局鉴定中心按有关规定做好鉴定场地、设施设备的准备,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场管理、鉴定考试资料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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