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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乐:跨国公司不是铁公鸡(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6日 16:36  新浪财经

  南方周末:这是否是跨国公司在中国履行企业责任时碰到的一个困惑和冲突?他们是如何解决的?

  王志乐:有的公司迅速做出了调整,利乐总公司当时一共拨款3000万美元,计划1500万元救助缅甸风灾,1500万元救助中国地震,在缅甸没有对外公布,但选择了在中国公布。

  也有一些公司,原来的程序是捐款给美国红十字会,由专业机构决定如何救助,现在选择直接捐助给中国红十字会。

  更多的企业则由于总部批复捐款的速度较慢,金额相对不多,或没有及时公布,成为“铁公鸡”,所以他们会叫冤。

  南方周末:他们应该如何调整,来适应这个冲突?

  王志乐:我想首先应该我们自己要审视和理解这种不同的慈善理念,甚至改变。中国不是自古就提倡“做好事不留名”,其实中西方差异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

  南方周末:此外呢,是否还有其他困惑和冲突?

  王志乐:某公司 “贿赂门”事件,就是类似的情况。

  跨国公司都有严格的招待费用标准,一顿饭不能超过200元,一年不能重复请一个人吃饭等等,更不要说贿赂了,但中国雇员操作的时候可能就按中国的潜规则去办了,办成了双方标准。

  客观地说,如果跨国公司辩解说这是当地雇员做的,这样不对,因为你需要对自己的雇员负责;但我们简单地批评跨国公司双重标准,也有不公平之处,标准的执行者毕竟在人。

  更实际的情况是,母公司和分公司的标准正在越来越一致。沃尔玛在美国也被批评建“中国血汗工厂”,2002年开始就在深圳成立了采购中心,把社会责任严格规范到供应商。

  南方周末:无论是慈善理念差异,还是潜规则的不同,您都觉得他们应该坚持既有的原则?不应该去调整和适应?

  王志乐:当然要坚持,谁靠拢,就批评谁。实际情况也是,靠拢了反而挨骂,说“双重标准”。

  责任是一种软竞争力

  南方周末:虽然跨国公司同样存在各种问题,但平心而论他们在企业责任的理念和实践上都优过中国企业,是否因为企业责任与工业化发展程度成正比?

  王志乐:当然,他们的责任意识绝不是天生的。工业化初期的美欧企业在员工福利和环境保护上,远差过今天的国内企业。但随着文明的进步和生产力提高,NGO在推动、媒体要监督、民众不停运动,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一些国家的政府和企业终于在压力下意识到企业责任的重要性。

  企业责任真正成为全球潮流是由1992年冷战结束后的全球化进程推动的。全球化市场的形成带来新的动力——想去其他国家挣钱吗?那么承担责任吧,否则凭什么?

  尤其是2000年联合国倡导《全球契约》之后,几乎每去一家跨国公司拜访,都会给我一份《社会责任报告》或《环境责任报告》,潮流就这么变了。

  南方周末:中国的企业责任意识在最近几年发展迅猛,这其中的过程是怎样的?

  王志乐:最初只是社会学家在推行,但他们倾向于把社会责任等同于慈善事业,有些偏离方向,而绿色产品等则被部分政府官员认为是西方推行的“绿色壁垒”,进展缓慢

  直到2005年出现了一系列重大责任事故,煤矿、油田纷纷出事,甚至有一起影响恶劣的海外事故,再加上之前各方的推动和意识进步,终于在2006年的新公司法中加入了社会责任一条,也开始有公司撰写责任报告。

  南方周末:您的意识更为超前一些,您现在已经开始呼吁中国企业去海外发展也要从履行企业责任开始?

  王志乐:今天的全球化市场,已经从一般的竞争上升到一种责任的竞争,企业责任就是一种软竞争力。如果希望在海外发展,承担企业责任是最起码的。

  中国学西方,第一阶段发现硬件差距,开始引进技术和设备;第二阶段开始意识到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开始“第二次提升”,现在应该及早看到软竞争力,开始第三次提升。

  否则,软竞争力的不足可能将硬竞争力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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