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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品牌节开幕式及高峰论坛现场为协办单位企业摆放1块易拉宝(1 m×1.2m);
20、品牌节之第六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茶歇播出协办单位企业宣传短片60秒(可为15秒X4次或30秒X2次);
21、品牌节《会刊》显著位置标注协办单位企业Logo和名称;
22、品牌节《会刊》显著版面为协办单位企业提供1个整版广告(尺寸同会刊);
23、协办单位企业获得组委会提供的整个品牌节录像带和DVD光盘一套(赞助商logo作为屏幕角注);
三、落地宣传活动(200万元)
24、品牌节组委会为协办单位企业赠送中国自主品牌成就巡回展(东南亚)展板1组(1 m×2m),随巡展队伍走遍全国中西部10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以及越南、泰国、柬埔寨、老挝、新加坡、马来西亚等6国,在途经城市的人口密集处展览,与消费者面对面的接触,预计受众率达1000万人次。
25、协办单位企业获得组委会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品牌节-百城万店中国自主品牌大联展”优秀推荐品牌,黄金周期间优先在全国各大消费卖场开展大型展示及促销活动(具体卖场以组委会最终公布名单为准);
注:以上赞助方案可能会有调整,最新方案敬请查询www.brandcn.com,一切以最终协议内容为准。
A-E 第二届中国品牌节唯一指定用品
赞助金额:价值等同于50万元人民币(或按大会需求量计算)的大会指定实物或用品,如场地、晚宴、车辆、酒水、饮品、礼品、速递、印刷服务等。
特别说明
唯一指定用品单位限10家,支持第二届中国品牌节各项活动,同行业具有排他性权力,获得对应的个性化回报价值。
唯一指定用品赞助商礼遇((总价值300万)
一、广告宣传回报:100万元
二、现场宣传回报:100万元
三、落地宣传回报:100万元
一、广告宣传回报(200万元)
1、 1、唯一指定用品企业获得“第二届中国品牌节唯一指定用品”称号,第二届中国品牌节对外宣传中均以“第二届中国品牌节唯一指定用品”出现;本行业其他企业不得参与类似赞助;
2、品牌节前组委会在欢迎唯一指定用品企业签约时发布不少于10篇的媒体报道。
3、唯一指定用品企业获得2008年9月-2008年12月50家媒体价值100万元的新闻报道和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