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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办单位企业获得“第二届中国品牌节协办单位”称号,第二届中国品牌节的对外任何宣传中均以“第二届中国品牌节协办单位”出现;
2、品牌节前组委会在欢迎协办单位企业签约时发布不少于30篇的媒体报道。
3、协办单位企业获得2008年9月-2008年12月100家媒体价值800万元的新闻报道和广
告投放。总体包括:新华社、CCTV、北京卫视、湖南卫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
《香港文汇报》、《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企业家》、分众传媒、航美传媒、新浪网、新华网、人民网、千龙网、慧聪网等300家全国及地方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户
外媒体、公交车广告、机场广告。详细媒体清单见附件。
4、品牌节组委会邀请主办媒体、战略合作媒体对协办单位企业进行专题报道(部分媒体做电视专访);
5、在品牌节大会指定网站-品牌中国网 首页显著位置为协办单位企业开辟专题,设置广告位(banner)播放协办单位企业形象宣传广告宣传和推广协办单位企业形象持续3个月;
6、在品牌节大会指定报纸-《品牌中国周刊》刊登1/2版广告和制作专题对协办单位企业进行宣传报道;
7、在品牌节大会指定书籍-《品牌之火——第二届中国品牌节》一书中进行报道。
二、现场宣传回报(200万元)
8、协办单位企业主要领导担任第二届中国品牌节组委会主席团成员、品牌中国企业理事会理事;
9、在第六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上协办单位企业领导参与圆桌高峰对话;
10、在品牌节开幕式上国家领导人为协办单位企业最高领导颁发冠名荣誉证书,并单独合影;
11、在品牌节开幕式和品牌节欢迎晚宴现场主持人单独鸣谢欢迎协办单位企业至少1次;
12、在品牌节电视颁奖晚会上协办单位企业领导作为颁奖嘉宾为获奖者颁奖;
14、协办单位企业免费入住大会指定酒店,享受VIP待遇2人;
15、协办单位企业获赠品牌节组委会赠送的第六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代表席位8张(3800元/张)、嘉宾席位3张(8800元/人),VIP顶级贵宾席位2人(38000元/张)、品牌经理人培训2人免费参加(5800元/人);
16、品牌节系列活动现场显著位置标注协办单位企业Logo和名称;
17、品牌节所有海报、资料袋(单面)均出现协办单位企业名称和logo;
18、协办单位企业独家拥有品牌节开幕式和第六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现场展位1个(3m×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