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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演讲实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0日 15:17 新浪财经

  由天津市政府,全国工商联和美国企业成长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于2008年6月10日至12日在天津举办。新浪财经图文直播本次会议。以下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做“如何促进金融业的发展”主题演讲。

  吴晓灵: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非常荣幸能被邀请参加第二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脉,血脉不通则会影响机体的健康成长,因而融洽会组织方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服务的理念是非常有战略眼光的,金融是一种服务,竭尽全力为企业和城乡居民提供高效的服务是金融发展的根基和金融创新的动力,在中国目前的环境下,我希望改进金融服务要关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尊重企业和居民的财产权,交易自主权,围绕客户的需求提供金融服务,尊重财产权和交易自主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货币资金是财产的表现形式之一,企业和居民应该具有对其货币资产的完全处置权和以此获取收益的选择,用消费的方式,投资的方式,借贷的方式还是捐赠的方式处置货币资产应该是财产所有者的权利,只要不是因为违背社会利益而被禁止的,他们就应该现有充分的自主权,借贷也是一种财产处置的方式,而不是以金融方式,如果借贷资金的主体是在处置自己的资金,这是市场主体的民商事行为,用合同约束就可以了,不应有特殊的进入门开设置,这也是合理基础,如果借出资金和股权投资运作主体的钱不仅仅是自己的资金,还有公众的资金,涉及众多人的利益,为了社会的稳定,需要一定的金融门槛和监督,我们称这些机构为金融机构。我想讲的这个意思就是一个居民和企业,他在运用自己的钱财的时候,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间接投资,这是一种财产权利,而不完全是一种金融行为,而我们过去往往把它都归结为一种金融行为,而往往设置很高的门槛,这就产生我们国家金融压抑,但是你要是使用别人的钱,甚至吸收社会的钱那就不一样了,那是一种金融活动,有门槛应该加以监管,我们在发展金融业时,一定要分清哪些活动是市场主体的财产处置行为,哪些是公众需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金融活动,对前者要尊重他们交易自主权,对后者要尊重公共交易的安全,某种程度上是对市场主体的财产自主权尊重不够造成的,尊重市场的财产自主权,并对借贷和投资方式加以引导,有利于抑制非法金融活动,更有利于搞活市场经济。

  第二,金融服务要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同时,我们要采取不同的政策,金融服务一般可区分为合格的大额投资人和风险承受能力有效、有限的小额投资人提供的服务,居民和企业财富积累到一定的程度之后,需要自主运用自己的财产、知识、经验和信息加工的限制,自主的财产处置效率未必更高,让有知识、有经验的专家去运作资金效率会大大提高,因而为大额投资人提供咨询服务、投资理财的私人银行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和各类信托业务应运而生这些机构机构提供的是治理服务,是管理技术,这对专业人员的根基是对客户的忠诚的,这些季节机构的资金投降可以是一些高风险的金融产品或者项目,以寻求较高的回报,金融机构应该对这些制度采取非深深的原则。

  一是界定大额投资的金额和客户的限制级。

  二是为这些业务的开展制定间接的,其他事情就应该靠市场主体靠自己运行,中国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企业的财富积累已经到了需要专家理财的时候,做好金融服务是今后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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