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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学智: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政策(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 10:57 新浪财经

  第二个看法,以优化服务为基础,为促进企业走出去创造高效的征纳环境。走出去企业所面临的纳税环境与国内企业相比,存在着两个明显的差异:1,在税收信息的获取上,走出去企业不仅要熟知国内有关跨国投资的涉税信息,同时也必须充分掌握投资所在国的涉税信息,其所需税收信息的涉及面和获取的难度都要大于国内企业。2,在税收争端的处理上,走出去企业与投资所在国税机关发生税收争议,有些不仅是属于地方国税收法律的管辖范畴,而且属于我国与对方国家税收协定的管辖范围。因此,经常会遇到需要国与国之间进行双边磋商的问题,处理的复杂难度要远远大于国内。

  由于走出去企业所面临的纳税环境存在上述特殊性,因此,进一步优化对走出去企业的涉税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重点是要树立对走出去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的涉税服务意识。1,在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投资之前,注重为企业提供与从事境外投资相关的国内税收政策和征管规定等信息,帮助企业了解我国与其投资国所签定的税收协定的情况,以及投资意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等等,为引进跨国企业提供依据。2,制定督促企业完善、高效处理与境外涉税事宜,深入开展境外企业涉税信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税务争端。3,在涉外税收争端发生后,注重充分利用税收协定和国际双边磋商机制,帮助企业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和途径,对所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国家间税收管辖权争议的,积极与投资所在国的税务当局进行沟通,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维护国家的税收权益。

  第三个看法,以规范管理为保障,为促进企业走出去创造有序的竞争环境。

  强化对走出去管理,是优化企业竞争、促进企业规范发展的重要基础。虽然我国走出去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开展跨国竞争方面总体上是积极有序的,但是部分企业在经营上的短期行为还有所存在,境外不良竞争的现象也时有发展。在税收方面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如部分企业不如实就境外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境外以后在避税公司进行避税,境外公司通过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公平的竞争秩序带来了损害,对正常的竞争环境带来了影响,必须通过强化管理的手段来加以解决:1,加强对境外公司的日常税收管理,从纳税评估、纳税管理、纳税检查等方面建立严格的规程,确保纳税环境的规范和纳税环境的公平。2,要加强对境外投资活动的反避税管理,严格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调整,反避税、反资本弱化等等,堵塞跨国投资所带来的管理漏洞,促进企业以更加合法、规范、有序的方式,更好地参与国际化的竞争。

  近年来,为了贯彻落实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国家在完善跨国投资的税收政策,优化税收服务和加强税收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境外投资税收环境的改善,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税收政策的体系不断完善,为降低境外企业投资的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企业境外投资所遇到的税收政策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所得税和进出口税收方面。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国家于1999年就制订实施了境外所得税的办法,对企业竞争所得税的确认和减免税的处理,纳税申报、税款交纳等一系列问题,均规范了境外企业所得地税环境,对境外税务所需给予了一定的鼓励。税收抵免制度又进一步得到了改善,由单一的抵免制度改为直接抵免与间接抵免相结合的制度。我国企业从事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别的投资收益,均可以纳入投资抵免的范围,既有利于更好地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又有利于拓展境投资的深度和广度。在进出口方面也给予了积极支持,有的企业用于对外承包工程,对外修理、修配以及对外投资的货物给予了免征出口消费税和出口退税的政策,支持了境外投资和合作的税收负担,为促进企业对外投资形势的多样化和领域的多元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税收协定作用充分发挥,为优化税收协定创造了有利方面。税收协定是促进企业利益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为规范走出去发展战略,国家在协定的签订方面也进行了积极调整,符合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国情,考虑了企业境外投资的现实所需,立足于企业的权益,谈判的重点由欧美等发达国家向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转移,较好地适应了国内企业向发展中国家投资日益增多的要求,逐步完善了来源国和居民国之间税收管辖权法划分的方式和要求,较好保障了在企业活动中我国作为资本输出国的税收利益。截至目前,我国已经与89个国家签订了双边的税收协定,并与香港、澳门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安全。这89个协定中,已经有87个已经生效。

  三,税收服务的质量有效提升,为维护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权益提供了可靠的保障。1,制订了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指南,对我国与外国政府签定的税收协定,我国现行境外投资与劳务合作税收政策和税务管理规定,外国税收制度与征管法规进行了比较完整的收集和发布,为企业从事境外投资提供了比较完备的税收基础信息。2,拓宽了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宣传和投资渠道,集中了税法的刊物和办税载体,丰富了办税宣传和信息发布的途径,更好地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全方位、多领域的税收政策的指引和宣传。3,完善了境外税收争端处理协调机制。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了中国居民启动相互的集中处理办法,对我国符合税收协定的企业在缔约国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申请,由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和所在国的税务部门进行协调,进而开僻了一条有效的途径来妥善处理国际税务争端,近几年成功了解决了多起我们对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的税务纠纷,挽回了损失,保护对外投资企业的权益。

  四,规范境外投资经营秩序加强了管理。1,增加了境外投资企业的户籍档案,明确了对外投资定期申报制度和账证的报查规则等等。2,增加了企业境外税收的反避税管理,完善了关联转让定价的调整制度,引入反避免的理念和规则,为防范企业利用跨境投资来实现避税的目的,为规范境外企业的税收秩序提供了管理手段。3,加强境外投资的检查和监督管理,根据纳税申报和纳税评估、税务情况交换所掌握的情况,对部分纳税异常的跨境投资企业实施专门的检查,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查处,为规范企业合法的境外投资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近年来,税收机关在促进企业走出去方面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随着企业跨国投资环境的发展变化,税收的调解、引导作用还应该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这也是我们现在税务当局所面临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总之,企业走出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多方携手,群策群力,共同推进。我们相信,通过企业自身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中国的企业一定能在国际经济的大舞台上展示出更强大的竞争力和魅力,一定能够在走出去发展道路上昂首阔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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