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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四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参评指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 10:22 新浪财经
评选时间 2007年5月——12月 评选宗旨 1、动员媒体力量广泛而深入地传播企业公民的基本理念,引发企业和公众对企业公民的重视和思考; 2、通过对参选企业的调研和对入选企业的案例研究,较为全面和深入地剖析和总结中国企业在企业公民范畴内的最佳实践行为的成就和经验; 3、通过对最佳企业公民案例的宣传推广,为其它企业的企业公民行为提供范式和榜样; 4、通过评选活动,系统地收集和整理中国企业在企业公民范畴内的实践行为,为今后长期进行中国企业公民评选积累经验,为相关后续研究和论坛活动积累资料。 参评企业基本条件 1、所有参选企业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三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或集团,近三年累计利润未出现亏损(提供真实的年营业额报表证明);未有因违反中国法律而遭受经营损失;企业员工总数有一定规模。 2、企业对于企业公民或相关概念(如企业的社会责任等)有明确而清晰的认识,并且在企业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准则中对此有明确的提法。 3、企业有实际的企业公民行为,而且这些行为符合如下特征: 能够提供行为发生的记录和实据 有时间上的持续性 产生了实际的效果和影响力 行为动机并非出于法律等外部因素的强制而能体现企业的主动性 参评企业范畴 不分企业所有制,民营、国有、外资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均可参选 奖项设置 2007年度中国最佳企业公民大奖(20个) 2007年度中国最佳企业公民传递奖(1个) 2007年度中国最佳企业公民成长奖(1个) 2007年度中国最佳企业公民案例奖(6个) 2007年度中国最佳NGO组织(1个) 注:如无适当候选企业或组织,则该奖项空缺。 评选流程
参选其他要求 1.充分填妥本调查表后,发送电子文本至csr@21cbh.com。 2.同时准备二份调查表打印件,加盖公章,快递到: 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报业传媒集团21世纪报系市场部1723室 宋长风先生收(邮编:510601) 电话:8620-87374337 传真:8620-87396070 3.其他图文材料,同样按照上述电邮和地址回发送。 4.申请材料截止期:200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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