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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品牌节赞助及回报方案(4)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00:57 新浪财经
A-D 首届中国品牌节协办单位 赞助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特别说明 协办单位限5家,支持首届中国品牌节各项活动,获得对应的个性化回报价值。 协办单位赞助商礼遇 1、协办单位获得“首届中国品牌节协办单位”称号,首届中国品牌节的对外宣传中出现“首届中国品牌节协办单位”的企业名称和logo; 2、品牌节前组委会在协办单位签约时发布不少于20家的媒体报道。 3、协办单位企业主要领导担任品牌中国企业理事会理事; 4、在品牌节开幕式现场主持人单独鸣谢协办单位企业至少1次; 5、在品牌节颁奖盛典上国家领导人为协办单位企业最高领导颁发荣誉证书,并集体合影; 6、协办单位企业领导参加品牌节开幕现场集体合影; 7、协办单位企业免费入住大会指定酒店,享受VIP待遇2人; 8、品牌节组委会为协办单位企业赠送第四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嘉宾席专票10张(3800元/张)、 大型电视歌会贵宾票5张(680元/张)、品牌经理人培训5人免费参加(4800元/人); 9、协办单位企业免获得组委会提供的整个品牌节录像带和DVD光盘一套 10、协办单位企业获得2007年6月-2008年5月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户外媒体、公交车广告、地铁广告、列车广告、机场广告等500家总价值500万元的广告回报;(具体媒体清单见附件) 11、品牌节组委会邀请主办、支持媒体对协办单位企业进行专题报道; 12、品牌节组委会为协办单位企业赠送中国自主品牌成就巡回展展板1组(1 m×2m),随巡展队伍走遍全国9省、3直辖市、2特区,在途经城市的人口密集处展览,与消费者面对面的接触,预计受众率达100万人次。 13、品牌中国网核心频道页面显著位置(banner)播放协办单位企业形象宣传广告持续3个月 14、品牌节所有海报袋均出现协办单位企业名称和logo; 15、品牌节开幕式背景板显示协办单位企业名称和logo; 16、协办单位企业共享品牌节开幕式和第四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现场2块易拉宝((1 m×1.2m); 17、协办单位企业共享品牌节欢迎晚宴现场显著位置2块易拉宝(1 m×1.2m); 18、品牌节之第四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茶歇播出协办单位企业宣传短片30秒(亦可以15秒X2次或30秒X1次); 19、品牌节《会刊》为协办单位企业提供内页1页整版广告(尺寸同会刊); 20、《品牌中国报》刊登1/4版广告(尺寸以报刊刊样为准) 注:以上赞助方案可能会有调整,最新方案敬请查询www.brandcn.com,一切以最终协议内容为准。 A-E 首届中国品牌节实物赞助商 赞助金额:价值等同于100万元人民币(或按大会需求量计算)的实物或用品,不限制赞助物品内容。 特别说明 实物赞助限5家,每家赞助商提供不同类型的实物,获得相应回报。 实物赞助商礼遇 1、实物赞助商获得“首届中国品牌节实物赞助商”称号,首届中国品牌节的对外宣传中出现“首届中国品牌节实物赞助商”的企业名称和logo; 2、品牌节前组委会在实物赞助商企业签约时发布不少于20家的媒体报道; 3、实物赞助商企业主要领导担任品牌中国企业理事会理事; 4、在品牌节开幕式现场主持人单独鸣谢实物赞助商企业至少1次; 5、在品牌节颁奖盛典上国家领导人为实物赞助商企业最高领导颁发荣誉证书,并集体合影; 6、实物赞助商企业领导参加品牌节开幕现场集体合影; 7、实物赞助商企业免费入住大会指定酒店,享受VIP待遇2人; 8、品牌节组委会为实物赞助商企业赠送第四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嘉宾席专票10张(3800元/张) 大型电视歌会贵宾票5张(680元/张)、品牌经理人培训5人免费参加(4800元/人); 9、实物赞助商企业免获得组委会提供的整个品牌节录像带和DVD光盘一套 10、实物赞助商企业获得2007年6月-2008年5月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户外媒体、公交车广告、地铁广告、列车广告、机场广告等500家总价值300万元的广告回报;(具体媒体清单见附件) 11、品牌节组委会邀请主办、支持媒体对实物赞助商企业进行专题报道; 12、品牌中国网核心频道页面显著位置(banner)播放实物赞助商企业形象宣传广告持续3个月 13、品牌节所有海报均出现实物赞助商企业名称和logo; 14、品牌节开幕式背景板显示实物赞助商企业名称和logo; 15、实物赞助商企业共享品牌节开幕式和第四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现场2块易拉宝((1 m×1.2m); 16、品牌节之第四届品牌中国高峰论坛茶歇播出实物赞助商企业宣传短片30秒(亦可以15秒X2次或30秒X1次); 17、品牌节《会刊》为实物赞助商企业提供内页1页整版广告(尺寸同会刊); 18、《品牌中国报》为实物赞助商企业刊登1/4版广告(尺寸以报刊刊样为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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