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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操作规则发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 08:42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见习记者杨少华发自北京

  经央行批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近日发布了《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操作规则》(下称《规则》),《规则》规定,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数额最小为面额10万元,交易单位为面额1万元。专家称,最低交易数额的设定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有助于便利交易结算电子化。

  对比《规则》和《银行间债券交易规则(试行)》,作为一种创新产品,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规则与银行间其他债券的交易规则并没有什么不同。而在国外市场上,经过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在发行后可以到电子交易系统或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并允许散户投资者持有资产支持证券产品,从而实现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的流动性。

  国内新的《规则》仅对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做出了相关规定。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在试点初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不会很高,规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交易并设置交易底限,也是为了能够使交易额更多一些,使交易成本更低一些。而且对于银行间市场的会员来说,10万元的最低交易数额很容易达到,同时也符合机构投资者大额交易的需求。

  银河证券高级经济学家苑德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达了相似的观点。考虑到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实力,他认为,设定交易底限不会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产生负面影响;反而在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初期,把资产支持证券引入交易所市场,允许散户投资者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并不是可行的方案。他认为,等资产证券化操作模式进一步成熟,被市场和投资者广泛熟悉和认可,并且有更多的优质资产实施资产证券化后,方才可以研究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在交易所上市流通,允许散户投资者入市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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