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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下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10:11 生活新报

  经国务院批准,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包括: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盐和水泥等矿产品、肥料、染料等化工产品、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炭产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一般普碳焊管产品、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二是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

出口退税率,主要包括: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纸制品、植物油、塑料和橡胶及其制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制品、部分钢铁制品、焦炉和
摩托车
等低附加值机电产品、家具,以及粘胶纤维。

  三是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和印花税票。

  据悉,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没有设置过渡期。同时,此前已经签订的船舶出口合同和工程中标或已经签订价格不能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涉及的出口设备和建材,于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完毕。

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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