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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违法用地面积将计入当年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22:43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6月26日电(记者 孔博)记者26日从广东省“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上获悉,2007年度广东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6250公顷,广东省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供地用地制度,确保200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不突破;对于违法用地除应依法查处外,还应将违法用地的面积计入当年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进行考核。 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介绍,根据国家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广东2007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6250公顷,农用地转用指标11500公顷,占用耕地指标675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计划指标10600公顷。各地在分解下达时要优先安排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用地指标,安排给县(市、区)的用地指标所占比例不能少于全市计划指标的60%,其中广东省核定的中心镇指标不少于20%。 在当日的会议上,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代表省政府与广东各地级以上市签订了200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责任书,并发布了相关考核办法。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招玉芳表示,广东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的对象是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考核的内容包括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考核不合格的省政府将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扣减或者取消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于违法用地,除要依法查处外,还要将违法用地面积计入当年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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